本人自幼就有心理缺陷问题,因为我无法参加正常的工作,所以现在办理了残疾证(可以拿到政府的生活费及其它帮助),几个月前我家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我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请求法院指定监护人。现法院委托了“国家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帮我做了一个民事行为能力及精神状况的检查,鉴定结论:1.被鉴定人xxx患有轻性精神障碍(强迫症)、2.被鉴定人xxx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我想问,鉴定结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话,是不是意味着即使有残疾人证,但也不需要设定监护人了呢(残疾证上也有监护人姓名)?
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应当由该公民的近亲属为代理人,但申请人除外。 为什么申请人除外? thanks
我父亲因患有老年痴呆症,一日出门后就不知所踪。后不知何故上了快速公路与一面包车在中线相撞,当场死亡。想问一下,责任的认定。
外国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一般按照属人法。那为什么按属人法认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20岁外国人在中国签订合同,合同效力会被认为有效的?如果这是特别规定,那么那种情况下在中国签订合同也认为是无效呢?是根据两国度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吗?
人民法院只有宣告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但现在该公民可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为该公民患有心理障碍,应该不属于真正的精神病患者),如果直接申请宣告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万一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话,不是也变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吗?这该如何操作?
认定公民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时候,被申请人是否可以为自己辩护
在认定公民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时候,被申请人是否可以为自己辩护,反驳申请人所提出的问题。人民法院会不会因为被申请人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给被申请人发言呢? 法院会不会剥夺被申请人为自己辩护和解释的权利?
我是一个精神障碍患者(心理老师以及精神科医生都认为我不属影响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正确的讲是轻性精神障碍),现在我和我家人都很想为我证明我是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目前人民法院只受理认定限制或无行为能力,并没有认定公民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呀! 请教律师,像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做认定或
想认定民事行为能力,去人民法院申请时是要求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但如果该公民确实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话,司法鉴定会不会也按申请人的意愿和要求做成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呢?究竟司法鉴定是否公正、公平、公道呢? 求回复!
本人从小就有心理缺陷问题,因为我无法参加正常的工作,所以现在办理了残疾证(可以拿到政府的生活费及其它帮助),几个月前我家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我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请求法院指定监护人。现法院委托了“国家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帮我做了一个民事行为能力及精神状况的检查,鉴定结论:1.被鉴定人xxx患有轻性
我买了一份生命人寿的保险,当时,保险推销员说是相当于银行理财产品,很合算的,在他们的忽悠下我就买了,到我家来签合同的时候,说要加一个被保险的人,我说我小孩是残疾人,他完全没有行为能力的,他们说,没关系的,这只是个形式,到期了领钱是投保人去领的,合同就这样签好了,过一段时间,我听别人说,无行为能力的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