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比较复杂,房屋是在建成后直接买下,至今未交易 按房产中介的说法,未买卖房屋交易需纳税高达6万,将近10%,为同样房屋,已交易过情况下的10倍! 同时在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奶奶的名字,爷爷已经去世。 房产证上未写我爷爷的名字,同样按中介说法,交易前需前往司法局办理手续,需奶奶及爸爸和几个叔叔全部到场。 说明一下,一直未把房产过户是因为首套房买卖按揭贷款可获得折扣,如果真按上述情况所说前往司法局办理手续,还能算首套房买卖么?
各位律师,请问:1、我与一个朋友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买她单位拟建的房屋,并到公证机构进行了公证,但该房为期房,我想在房产证上体现我和她共同享有对房屋的所有权,是不是房产证上需写她是房屋所有权人,我是共有权人?如果在房产证办下来后,再将她的名字删掉,改我为房屋所有权人。这个需不需要办过户手续呢?还是只要交
我在苏州,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屋动迁问题,我家在2002年拆迁过一次
我在苏州,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屋动迁问题,我家在2002年拆迁过一次,现在又面临拆迁,不过现在实行的是2006标准,动迁方说超过10年不在二次拆迁范围内,可是他们实行的是2006年的标准算不算是在规定年限以内呢
我们的房屋是婚前在男方名下认购,但购房合同是婚后签的,房子是用住房公积金按揭的,在男方名下按揭,夫妻两人及孩子的生活费用女方的工资,如果离婚的话房子是怎么分的? 如果离婚的话房子是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还是以认购合同上的名字为准
您好,我于12年6月份购买第一套期房,合同上签的是2013年1月1号交房,但是房子直到4月份才完工交房,而我由于是外地户口,房贷要求的社保或者纳税证明等无法提供,一直到13年的3月份才放款成功下来,开发商不同意我拿房屋延期违约金,说是我的贷款也没有按期到账,并且合同上有小字部分说贷款要在10个工作日内要到开发商帐
2013年8月29号 我父亲同裕丰房产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交易合同,并付订金一万元,后因资金紧张打消了购买的念头。 2013年7月5号,裕丰地产给我父亲发了一份名为《敦促履行通知书》要求在2013年9月5日前支付首付款,但是因为打消了购房的念头,请问这种情况下如何解决合同,是否需要支付中介的服务费。
我与我的朋友在六月份的时候租的房子,是押一付三的,当时租的是半年,房租和水电费是三个月一交,当时租的时候,房东没有说明我们的电是按工业用电度量的,合同上也未注明这一点,期间三个月的时间也没有跟我们说明,一直到现在收房租和水电费的时候,我们才知道这件事。我现在想问就是我们是否可以拒绝交付多出的水电费,
我家房屋和房子相连的一亩地都卖给了甲,当时写的有证明如果甲不挖以后地还是我的,可现在甲把地卖给乙,乙又把地卖给丙,丙现在要挖我家的地,请问合法吗
我家买的房子合同上的交房日期是2011年12月31日,但是实际是2012年4月交的。但是至今还未拿到房产证,产权证?按照购房合同上的期限已经超过了哇?合同上是交房之日起365天之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可是到现在啥也没有拿到哇?合同上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