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私了的工程建筑现在还追究连带责任吗
你好;
我在2004年今别人转包房屋建筑工程,合同是以前我转来的那个人签的名字后来我也在合同上签的名字。在施工过程中房主不按照图纸上的建筑施工,是在他怎么说就怎么施工下完成了主体。完工以后房主说施工建筑结构不合理,工钱付了一半。后来他起诉我到法院打了3年官司后今法院调解 我和房主达成和解协议。在和解过程中法院也有人在场, 和解书协议大概意思说双方和解之日,无任何纠缠,交款以收据为证。 双方不再承担本案任何费用。
可是今天我去银行取钱银行说我钱被法院扣折31200 这样做法院合理吗
律师同志你们好,我想咨询下我09年6月为一家单位做了一个工程7万元,工程完成后该单位推拖没时间验收,每次催要工程款都拖延时间。当初合同上规定工程完成后1个月不验收就默认被施工单位对工程无异议,现在该单位总是拖欠工程款不给。请问我可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大概代理费用多少?
我与四位朋友07年6月经人介绍在安庆合伙垫资给别人(曱方)承建厂房,由其中两位朋友在工地全权负責,两人其中一人是安庆人考虑他是当地人办起事来要方便些就由他来管理现金及支出做帳,另一人(巣湖人)审核双人进材料,大事共同商量.但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当地环境不太优热另之曱方资金到位不及时该签证的不签证等等不利因素后来又来
我公司是发包方,将一工程直接发包给一工程公司。合同约定工期为六十天。但是工期满了后承包方没有竣工,逾期了快两年了,故我公司将该承包商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在审理的过程中申请了工程质量鉴定,鉴定后也申请了修复费用评估鉴定。法院现在一定要求我们公司组织工程验收,待验收后看工程是否合格再分责任
我只是一个小的个体户,没有很多资金,现在工人住进南京医院,生死未知,我们合作了三年以上,从未拖欠工资等事项,而且关系一直融洽。据合伙人讲,他包这个工程已经转手了五次以上,上面承包公司是否也应该承担责任,工人摔下来,没人在现场,具体情况没人知道。等到我到现场的时候他已经倒地上。
我是建筑单位 施工某一小区, 其中在房子搞外装粉刷的时候,我将其部分粉刷工程包给当地的一个包工头,然后包工头请了工人做事,在一次意外情况该工人在二楼脚手架不慎摔下,造成左手骨折,请问我和这个包工头责任是怎么划分,还有该工人的赔偿问题。
甲方一栋住宅楼承包给乙方施工(包工包料),合同里约定竣工日期09年11月30日;甲方已按约定(主体完工付工程总额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25%。扣除5%质保金)付够了70%的工程款,等竣工验收后再付25%。但乙方既不吭声要钱,又不尽快完工,一再拖延工期。施工合同里未约定拖延工期的违约责任,甲方主动和乙方协商重新约定
安装塔吊的工作人员因喝酒从高空掉落死亡,对方家属要求索赔70万。事情是这样的,刚接啦个工地,要安装塔吊,可由于最近下雨就停工啦,此安装人员未经工地施工人员许可,自己单独上塔吊导致死亡,安装塔吊的工头逃走,至今未见其人,我方公司去看望其家属,家属不讲道理,竟然理直气壮的说:人在你们工地死的,你们只管拿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