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日,本人于张鸣(化名)发生纠纷,在就纠纷过程中张鸣用刀将本人左脚砍伤,经鉴定,本人的伤口为左胫中段外皮肤斜形窗口,长13.5厘米,创缘整齐,右拇指内侧皮肤见纵形创口,长3.5厘米,创缘整齐,已达到“轻伤乙级”的伤情标准。案发后,当地派出所主张调节,但在各方努力下,调解均未达成协议,且张鸣太多强硬,拒不赔偿。鉴于此情况,遂于2013年9月7日书面向派出所提出请求,要求以故意伤害罪立案,并追究张鸣刑事责任。当时派出所的相关人员口头答应马上立案并捉张鸣归案,可至第二天,家人到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展情况时,派出所不知为何不捉人又不正式立案,不给家人一个明确答复。,,,说白了,张鸣是派出所有熟人,所以案件才一拖再拖没法立案。所以想得到帮助,此状不告,世不罢休!
分:100分 你好: 08年7月3日,被害人无辜被打成轻伤,7月15日报案,但公安询问加害人时间的笔录却写在7月5日。第一次伤情鉴定时间是2008年11月3日,加害人提出重新鉴定,2009年1月22日第2次鉴定到公安机关,鉴定结果仍维持轻伤。2009年2月4日公安机关和加害人编造事实,认定对方投案自首。2009年2月8日对加害人取保候审
我们是九十年代初参加公安工作的,工龄有十多年的,也有二十多年的,当时是各基层派出所以镇办工的名义招收的联防队员,当时也没签订劳动合同,2003年市局招聘协警,把我们这些老联防队的统一招聘到协警,当时也没有签订合同,直到2008年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市局为了减轻财政负担,把我们这些基
请问,我要投诉一个骑着警摩的人骂人,但是我没有看到车牌,不过你们公安机关在十字路口装的监控应该可以看到那个人,请问这种情况你们能找到那个警摩、那个人吗?
我姐姐在十年前和男友因感情问题和男友发生激烈争吵后就再也没和家联系过,据我表姐说当是在场,两人发生争吵时姐拿出了水果刀姐姐有过肢体受伤,当时表姐阻止后劝姐姐离开,姐姐不肯离开,表姐见平息有事就离开现场了,之后打姐的寻呼机就再也没人回复,从那以后也和家里联系过,也法找到姐姐男友的下落。 当年报了当时姐
我同事与人发生口角,被两个人打伤,医院诊断为脑震荡,肾挫伤,已在当地派出所报案,还没有进行伤情鉴定,这种情况公安机关会怎么处理、我同事要不要进行伤情鉴定、还没有达成书面协议。
2013年7月份,我腿被人打成胫骨骨折,构成轻伤,可是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部门有人,所以公安机关并没有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施行,我在医院做手术花了不少钱,将来腿有可能残疾,犯罪嫌疑人家里却一点医疗费也没给拿,我要通过法律程序办理.....应该怎么去办,请好心人指点...谢谢了。
三年前我跟甲正常签合同做生意,对方违约,甲从我不认识的乙账号还我订金及赔偿金(合同要求的小部分),去年甲涉嫌跟丙合同诈骗被捕,而甲跟乙也是正常生意,甲卖玉器给乙,乙汇给我的钱就是甲卖玉器給乙的货款,现在甲已经判刑,乙也没告我(应该也没法告),但公安骗我去了解情况,说甲的赔偿金是我的不当所得,当场扣押
我想投诉顺丰快递公司,我要求他们强行退回货款,但顺丰快递公司说他们已经取消与寄件方的合作关系了,当时他们公司把包裹寄回给寄件方,但货款没退给我,他们公司把货款也给寄件方了,我打他们客服电话,他们工作人员说给我处理,结果一个多月过去了,还是没给我处理,然后我打客服电话,他们给我回复的是,货款给寄件方了
这种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需要去公安机关报案吗?公安会受理吗?是否需要自己取证?公安是否会立案侦查呢? 是不是要直接去法院起诉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