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位朋友和丈夫结婚三年,由于男方平时对女方疏于关爱,冷落过多,并且曾经在婚后与别的女子有过性关系,还坦言女方不是他最爱的人。女方深觉双方已无感情可言,或者双方的感情已不足已维持现有的婚姻和家庭,便向男方提出了离婚协议,男方也答应了这一要求。后由于双方均在深圳工作,暂时不便回湖北老家办理离婚手续,但协议提出后数月中双方处于分居状态。此期间女方结识了另一男子,双方感情激增,并以恋人关系而非夫妻名义有了同居事实,这更坚定了她离婚的决心,男子也表示等她离婚与她共结连理。而对于女方的外遇男方早已知悉,并未干涉。然而年前女方打算回家办理离婚手续时,男方却突然拒不答应离婚,让女方处于极度两难之中。她深爱后面所遇男子,却因男方的反悔无可奈何。再者她也知道,如果说此前的离婚是两人感情不和谐,那么离婚前她有外遇却是她的不对,这是她理亏的地方。不过现在我想请教各位老师的不是来评论她们谁对谁错,而是想问各位老师:根据《婚姻法》,像她这种情况,是否已具备离婚的条件?若要离婚,应该怎么办?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关于离婚后的小孩)~~~~~~~~~~~~~~~~~~~~~~~~~~
小孩判给女方了,因在管教上和母亲产生一些矛盾,现在小孩回到男方那边,男方又故意留住小孩,并对小孩威胁利诱,请问此时女方该怎么办?
女方想离婚 可是男方不答应 女方和男方不是一个地方的 结婚证是在女方户口所在地领的 还有一个孩子。女方由于长期以来男方的出轨和轻视无法忍受 试探性的提出离婚可是都被男方拒绝 女方没有一点再想维持这段婚姻的想法 已经死心。女方也没有掌握男方出轨的有效证据。请问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 女方在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公安机关对于意外死亡事件性质做的鉴定结论以及死者死因作出的鉴定结论是不是属于行政行为?如果死者家属对于鉴定结论不认同的,可否提起复议或者申诉,如果可以应该向哪个机关提起?如果不是行政行为有什么救济途径?
我是独生子女,老家农村有一老宅子,现在父母在住,我们现在都在城里买了房,全家要搬到城里住,老爸老妈的户口先留在老宅子上,我们的户口准备迁到城里,如果这样的话,多年以后老家里就没有我们的任何户口关系了,那我们那个老宅子的归属还属不属于是我们?诚心请教各位专家给予解答,谢谢!
请教关于婚前购房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请教一个问题,婚前男方父母现金购买住房一套供男方结婚使用,如果房产证上是男方名字,那婚后(时间不限)如果离婚此房是否会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谢谢~~~
还是先谢谢!本人是福建龙岩市XX镇的一村民。 问题比较复杂,我父亲在85年的时候(当时集体申请宅基地的时候)申请了一块地,于86年建了地基,后来由于各种各样原因,直到今年09年才有能力开始建房。从85年到09年,我们一直住在爷爷建的土胚房,还借伯父、叔父的屋子来解决住房问题。 09年夏天我从市档案馆复印了8
父母离婚时 当时双方均自愿将共有的房产赠予子女 但是双方享受房产的居住权 那么请问 以后 父母还有权利收回房产吗? 如果有 是通过什么途径 ? 在线等 谢谢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有一个棘手的问题请教各位! 2006年底,我丈夫将我们的原有住房出售,购得另外一处住房,但购置新房时并未过户。现在因其他问题我与丈夫离婚,并向法院提出分割房产的要求。我丈夫不承认现在的住房时其购买的,我向其索要一半的卖房款,他竟无赖地说早已给我一半的房款了。法院让我自己去寻找我丈
专家好: 09年9月12日发现妻子与同事的事情,14日开始分居,10月17日签离婚协议,内容大致:儿子的抚养权归妻子,妻子自己的存款归她所有,车子房子等夫妻其他共同财产归我所有,双方在她单位领导见证下签字,双方人手一份离婚协议。 但由于妻子身份证丢失(也是她拖延的理由),一直拖着没有办理离婚手续。 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