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在结婚前给我买了一块土地,2005年结婚时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今年妻子提出离婚我想咨询我的这块地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另我有个儿子我想要求抚养权,我妻子没有稳定经济收入,是否能够要求到子女的抚养权
我父母在2003年给我买了一块土地(当时未婚),2005年结婚时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今年妻子提出离婚我想咨询我的这块地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另我有个儿子我想要求抚养权,我妻子没有稳定经济收入,是否能够要求到子女的抚养权
律师,您好,我现在正处在离婚的边缘,所以想咨询您几个问题。我与妻子是2000年结的婚,婚后生有一子,今年十岁了,感情基本还算可以,婚后一直与我父母同住。去年的时候一起借钱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我俩各自给亲戚借了一部分,再加上自己一点积蓄买的,房款还没交全,房子也还没有交付使用。 后来她可能是通过聊天认
我和丈夫感情破裂已经分居半年多了,我们有个三岁小孩,从一岁左右一直是爷爷奶奶带着,现在我丈夫与我提出离婚,他家不肯把儿子给我抚养,我丈夫婚前有一套房产(婚前全款付清),后来他又瞒着我以他妈妈的名义买了一套农民房,但经办人都是他,钱也是他出的,我手里有他的付款收据原件和购房合同复件。我丈夫的条件比我好
你好,我与丈夫快八年,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渐淡,现准备协议离婚,但关于财产及孩子抚养问题主要有三个问题: 1.在福州市他名下有一婚前房产,只有他个人名字,好象法律认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我们育有一子,若离婚后由女方抚养,这已协商;但我们没有住处,因此想让男方提供一房产,以后的抚养费及教育费均二人分担.男方有没有义
结婚6年,男方有一存折具体数额不详,女方无存款,但每月都给公婆钱,共三处房产,产权在父母那里,有一女孩4周半,因性格不合女方要求离婚,协议离婚无果,财产应怎样分配?希望尽量争取到抚养权,应该怎么办?
我结婚前没有有住房,住在父母的房子,父母有2套住房,结婚时父母给我一套老房子,婚后妻子嫌弃房子不好,卖掉说去南方做生意,房子是卖了,但没去做生意 趁我在外打工的时候自己私自买了套住房,原先父母的房子卖了5万,现在的房子价值17万,我的5万,我岳母拿6万,他贷款6万,房照是妻子名字我很生气,请问若是离婚我能要
二人都有工作,有一七岁男孩,男方无家家庭责任心,常在外赌钱,夜不归宿,如今又承认自己外面有了别的女人。我没有证据。证明他有了外遇,只是他自己承认的。如果离婚,我能否提出让他净身出户,孩子,有几成由我抚养,财产应怎么分配
我是2009年9月26日登记结婚的,2011年8月20日男方提出离婚并要求我返还装修费以彩礼钱54000元并提出孩子哪方抚养,另一方不支付任何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