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地上班,户口在老家,原来户主是我父亲的名字,但是现在改为我哥哥的名字,家中只有我和哥哥两兄弟,我父亲在世,所以没有分家,我想问一下,在我父亲健在的情况下,如果分家,我父亲的财产是不是都是我哥哥的了?
我一家四口,我是93年出身的,我有一个姐姐,是91年出身的,都是农村户口,我们家有一栋房子,现在决定再造一栋房子,可是由于政策规定一户一房,所以想把我的户口分出去,可是这几天听说必须要满22周岁才能分户口,是这样的么,如果是这样,那可不可以帮我想想办法,合法的把这个房子造出来,谢谢。
我二伯和我爸分家的时候,我爸爸要了现在我们住着的地方,并且已经付过款了。但是因为是集体用地不能买卖转让,所以户主一直都是我二伯的名字,没更改过来。 现在我二伯跟我爸都相继过世了,发现到了这样的问题,因为是老城区,可能有被拆迁的结果,到时怕会产生利益纠纷,现在知道当时分家的老人基本都在,现在怎么办。
请律师帮我看看这份协议书:李彦鹏,李彦彬兄弟分家事宜,经多方讨论达成共识。现订协议如下: 一,彦鹏分得公路边铺地全部,老房子正店东面大房及相连的“格仔”{托管的},其它房间全部有彦彬所得。门楼,外埕,大客厅两人共有 二,如香港亚牛来索还其房间,彦鹏必将其老房子的房间让出,归彦彬所有。 三,彦鹏需补给彦
各位律师,你们好~有人想挂靠到我的公司缴纳社保,挂靠人失业状态,不想断掉,想连续缴纳社保,然后每个月给我一笔代办费。请问这样操作,我公司存在什么法律风险吗?这样操作是否违法? 怎样签订协议才能避免工伤赔偿这块?另外,我不是劳动服务类型公司,其它行业的,经营范围内没有包含劳动派遣劳动服务类,请问可以帮别
我们双方在法院提交了证据,对方看完证据后,找我们的证人恐吓威胁包括找熟人用人情胁迫等各种手段销毁伪造证人证言,对方在本地是属于无赖,很多人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现在该怎么办?
我在2013年4月1日租了一个店面,租金一次性付清,已经付至2014年3月31日止。后来因为政策原因(按照老政策是可以审批许可证的,今年修改了新政策),那个店面因为层高不够无法注册经营许可证,只好按照合同上面违约条款赔偿(合同上面注明如果我方违约,一次性付违约金5000元,房东扣除已租月份以外剩余租金退给我们)。那
我于2011年6月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2012年到期后,公司并没有按规定与我续签,但是一直给上社险。请问从2012年7月到2013年7月,我可不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钦定书面劳动合同补偿金? 咨询过律师,说已经签订过合同,公司也一直给交保险,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存在赔偿问题
想请问一下,朋友在A公司通过活动合作得到参与活动的用户信息资料(几万人),随后朋友到B公司就职这些资料提交给公司B,作为相关业务推广的联系,请问这个违法么? 没有人可以回答一下么?
案情介绍:2013年3月19日,下班之后,甲在骑自行车回家的路上,与骑自行车的乙相撞,甲锁骨受伤,乙当时未受伤,甲报警,经交警认定,乙负事故主要责任,甲为次要责任,甲随即就医治疗,甲看乙年迈,便未要求乙赔偿,在交警那儿结案。后来甲向单位提出工伤赔偿,单位要求有法院判决方可进行工伤赔偿,后来甲对乙提起了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