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2013年3月19日,下班之后,甲在骑自行车回家的路上,与骑自行车的乙相撞,甲锁骨受伤,乙当时未受伤,甲报警,经交警认定,乙负事故主要责任,甲为次要责任,甲随即就医治疗,甲看乙年迈,便未要求乙赔偿,在交警那儿结案。后来甲向单位提出工伤赔偿,单位要求有法院判决方可进行工伤赔偿,后来甲对乙提起了诉讼,要求赔偿,本意只想拿到判决书,进行工伤赔偿,但不料被乙反告,乙称其牙齿因两人相撞断掉,于7月31日就医治疗,现要求甲赔偿其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合计2万多元。请问:
1、这种情况下乙胜诉的可能性大吗?
2、甲能找所在单位的法律工作人员做代理人吗?如果可以的话,是否还需要单位出具一些身份证明之类的?
3、如果甲败诉的话,会被判决承担乙要求的全部费用吗?
甲的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1我妻子系个体户,每天收入一百五十元,可从被撞前一年的存折数目来推知,但法院说必须有纳税证明才承认该收入。法律是否规定有别的认定途径?我妻子是作窗帘和床上用品的,江苏省对于此行业是否有行业收入标准?如果有,从何种途径拿到此标准证明? 2出院证明上写休息一月,但“月”字因医生笔误有轻微改动痕迹,而诊断证
我侄子去年十月被车撞死,至今没有下达最后的事故责任认定。请问1:我们现在可以起诉肇事司机要求民事赔偿吗?2:这个起诉有期限吗?
律师好,我发生一场交通事故,事故认定对方全责,我现仍在住院治疗当中,各种费用自己承担,压力很大,请问我是否可以在住院期间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住院期间的费用?还是我必须出院才可以开庭?如果住院期间提起诉讼,后续费用又怎么赔偿?我现在正在治疗的是韧带和半月板,保守治疗中,谢谢律师! 如果半月板保守治疗,
我在内蒙古赤峰市,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的一些问题, 就是女方起诉男方要离婚
我在内蒙古赤峰市,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的一些问题, 就是女方起诉男方要离婚,原因是男方对女方不忠 ,搞外遇 ,然后 女方的妹妹遇到过男方跟他的情人在一起, 在法庭上女方的妹妹可以作证人吗? 谢谢! 要补充的事情是这样的 ,首先谢谢上面的回复! 在女方跟男方结婚前收的礼钱不会成为共同财产吧?还有男方是家门女婿
我方是受害方,目前尚未出院!肇事主现在被交警拘留,由于刚住院时,有13000的医药费是由肇事方出的,所以那部分付款的收据在对方手里。到目前,我方自己已付了14000的医药费。我方有意出院,但是没有对方13000元的收据医院不给出院,那么请问,我方现在想要起诉对方可以吗?交通事故的责任书已经划定了,我方负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于2012年12月26日发生,撞倒电动车伤者额头和脚,住院1号出院,到交警大队交警认为双方有责。但基于小车有买全保就建议认全责,于是我们就认了,交警判决书上注明,伤者医疗费由我们出,误工费19天,由保险公司赔付为准。但伤者之后一直说脚庝,在中山人民医院看又不好,到中医院看又不好,两边医生都说没事了,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