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约定固定价格,建筑合同约定可调价格,那个效力大,按那个执行
招标文件约定固定价格,建筑合同约定可调价格,那个效力大,按那个执行
我公司与发包方于今年4月达成协议进场施工,6月履行建筑合同招投标手续,发包方在招投标文件中写明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但投标手续结束后,双方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合同约定该工程价格为可调价格。请问,该以那个付款方式结算?
我单位有个招标工程,其中的一个设备需要试剂维持设备使用,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方免费提供三年的试剂等物品,而在投标文件中没有该条款,工程合同中也没有该条款,中标方称要按照投标文件执行,即不提供三年的试剂,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应该按照什么执行,有法律依据或解释么? 谢谢!!! 我的邮箱:mpzls@126.com
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款中有关于工程延期违约处理的说明,招标承诺中施工单位承诺向应招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中有工程延期违约处理的约定。如果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两者关于工程延期违约处理不一致,当工程延期发生时,请问是按合同还是按招标文件进行处理?
我公司去年12月份与一家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仅约定了施工地点和施工单价,没有约定具体施工面积或者具体的施工项目名称,我公司签订合同之初的意图只想做四、五万的工程而已,并且合同中约定了工程完工后一次性支付工程款,在今年2月份我公司已将工程款6万多支付给施工方,但紧接着我公司车间主任又通知施工方进行
招标文件与合同文件中某项不符,某项的主材在招标文件中是业主采购,而合同却变成由承包商采购,当初在编投标文件时,按照招标文件编制,由于主材是业主采购,故没算主材费,请问现在是否能提变更或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