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前我承兑了天津某大厦一楼饭店,也与大楼管理部签订了合同,也预先支付了四万元,作为订金,余款待正式开业时付清。 但是,大约从一周前就接到了原饭店老板的电话,因为我们经常到这家饭店吃饭,所以大家都互相认识了。问题是他说他并没有放弃这家饭店,还要继续经营,这些日子关门是因为店面房租托欠而被大楼管理部强制性赶出来的,还说,他与大楼管理部已经说好在十月份还清托欠租金,并且还要回来继续经营。 后来,我就找大楼管理部询问此事,才知道 1.之前的老板因为托欠两个月租金,的确是被强制性赶出来的。 2.而且,在原老板承兑前,店面内的装修是由大楼出资装修的,这部份钱需要承租方支付给大楼管理部。 3.但是承租方只支付了五万元订金,之后经营了七个多月,一直没有付清余款。 4.而且,承租方托欠了大楼两个月的租金。 5.以及电费,水费,管理费等费用 6.另外,承租方和大楼间签订了另外一份附加协议,是七月中旬签的,可是协议内容里只是列出了承租方托欠的款项及金额,还有一句再简单不过的违约责任,原文是这样的“如果乙方(承租方)在7月25日之前不能支付以上款项将取消合同,不能有任何赔偿关系”。这句话应该怎么理解呢?我是百思不解...... 回过头来说一下我和大楼之间的问题,我现在已经把大楼承租订金预先支付了,更让我头疼的是,我从国外订购了一台餐饮设备,也已经支付了五万元订金。 现在让我碰到这种情况,很为难,如果饭店不能如期营业,或是由于他们双方之间的纠纷,让我不能营业或带来其他不好的影响,该怎么办?我是不是应该让大楼赔偿我的损失? 问题是,我重新看了一下我和大楼签订的合同,里面的内容中并未明确指出当出兑方将有纠纷或有问题的店面出兑给承兑方时应该如何赔偿之类的内容... 饭店原本计划从本月一号开始正式开业的,人员也招齐了,工资得从本月开始计算,但是因为由于大楼和原经营人之间的问题,一直没有开业... 我应该怎么办?
做收废品生意的朋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了小偷的赃物(铜) 现小偷被抓,交代了赃物卖给我朋友了,我朋友现在已经被带走。而且,家里所有的铜都被拉走。。请问。。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了小偷的赃物,。。依照法律是怎么处理的。。而且,,。,公安有权利拉走家里所有的铜吗?如果不可以。。那现在该怎么办呢。? PS:很想知
甲:偷了汽车电瓶。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上了。请问 乙:是什么罪?
甲:偷了汽车电瓶(数量五块)。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上了。警察把甲抓了,甲并带警察找到了乙,警察把乙也带走了。请问 乙:是什么罪? 以上的事大约发生在10个月以前,警察最近抓的人 谢谢!!
甲:偷了汽车电瓶(数量5块) 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上 请问乙是什么罪?谢谢!!
甲:偷了汽车电瓶(数量5块) 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上 请问乙是什么罪?谢谢!!
我的离婚协议书怎么样起草,我们没有经济纠纷的情况下,是否属于民事
我家有楼房85平米,有大翻车,这些本来应该有我的一部分。可是我因为有过错在男方手里,总觉得错的一方是我,会对我分这些财产不利,我想请问我可以有申诉要财产的权利吗?那样我会得到多少才符合?
我是企业一名女职工做出纳员20年在我50周岁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退休、这样做合乎法律程序吗
我做出纳员20年在我50周岁时给我办理退休手续,我有几个问题咨询一下;1、我在企业做出纳员20年算不算管理岗、应该55周岁退休吧。2、企业办理退休手续是不是有当事人和法人代表签字才能有效吧。
本人身份证没丢失过,但是今年才发现我的身份证上有几年前的犯罪记录,查询之下,才知道明显不符合试试!我应该怎样才能撤销这个犯罪记录? 谢谢陈律师。但是去公安局反应,他们一见问题麻烦,就踢给信访。。。不受理!
夫妻共有房产,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过户给二儿子,这种是否合法。
一对夫妇 共育两子,二儿子好赌,输钱数十万,他偷偷与其父协商将父母的房屋做抵押借钱还债,其父没有将情况告诉自己的老伴,私自将共有房产过户二儿名下并做了抵押,因赌资无法还清,债主预将抵押房屋出售,这种情况是否可行?其父私自过户房屋的行为是否合法?请解答,谢谢。
我接手一个店面,只有两个月的房租就到期了。有看过房东给转让人的房租收条上有注明两个月到期不租。当时问转让人,房租确定还会租吗?转让人说,房租收半年,房东就租。确定说房乐一定会再租的。经过转让人的口头保证。有第三人证,中间人作证。我接手了这个店,现如今,房东说到期不租了;而且还说三个月前,就有给转让人
补充:我看了房东的合同上说明,转让需通知房东才行。当时转让人给我说,不给房东说,怕房东涨房租;到时房东来收房租时,还是由她们出面把房租给房东。这样房东才不会涨房东。所以现在房东不知道房子是我现在接手的。我接手后,一直催转让人给房东谈续租的事。直到2010年8月31日,房东来店。我才知道,房东说早给我转让人
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有人用我的身份证贷款,现在银行找我要钱,我该怎么办?
是这样的,前几天我去银行贷款,结果被银行告知在说在我身份证名下有过一笔贷款未偿还,我一听都蒙了 因为我本人从来没有贷过这笔款,我的身份证是在07年办下的 ,肯能是在下发身份证得过程中被他人盗用,请问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