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有没有侮辱罪这一条法律规定,比如侮辱:鸡婆,被人包之类的,这样有罪吗?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母亲去上班,途经邻居家,她就无言无顾侮辱我母亲,我母亲就问她骂谁,她就指着我母亲说就是骂你,两母女都这样,而且态度很恶劣,不停地说些侮辱的话,然后她就想关门,我母亲就踢了一脚她家的门,然后她就拿扫把出来,用扫地的一头指着我母亲的脸,态度很嚣张,就想打我母亲,她儿子就出来抢扫把,但她还是不肯罢休,扫把一直对着我母亲,想找骂打,她拿扫把严重威胁到我母亲,我就走过去踢了她一脚,然后她和她儿子就一齐打我,把我按倒在地,我的头部被她用扫把打出一个手指长的疤痕,眼角被她抓伤,手指拇指也岔到了,她没有伤,她儿子手上因为抢扫把有一点皮外伤。后来她报警了,警察来到,她还出言侮辱我们。后来被带回派出所,什么事也没有做,警察就叫我们去验伤,当时我去医院验伤时,没发现头部的伤,只是照了手指的伤,是软组织受伤,回到家后才发现头上有血,一看有一个手指那么长的疤痕,第二天我的眼睛也发炎了,很红,会刺痛,流眼泪,我就去药店买了眼药水滴。四天后,派出所叫去录口供,先签了一份口供,要我们协商解决,她要我们赔偿3000元给她,她家的门也要我们修好,她家的门本来就是坏的,并不是我母亲踢坏的,她有糖尿病,高血压,打骂之后她去医院照了CT,做了一堆检查,她们一点伤也没有,凭什么要我们赔钱给她们,我们不同意。后来又换成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又签了一份。还说要据留我们,在派出所差不多呆了一天,这时派出所才叫来法医帮我们验伤,但我的眼睛没有医院的证明。后来我才去医院照的眼,医生说发炎了,还有结膜炎。后来,我们找了人就放我们走了,到现在还没有结案。她们是本地人,我们是外地人,是她们先侮辱我们的,现在我又被她们打伤了,为什么警察叫我们赔钱给她们。
昨天跟朋友一起由南向北骑电动车行驶,半路我因临时有事掉头逆行,撞倒一个骑摩托车的男子,该男子起身后推了我一把,张口就骂,然后我朋友不知道怎么回事,以为他打我,就过来了,刚好看见那人推我,我朋友就上前跟他打闹起来,我没动手,后来我劝架没劝成,就报警了。警方调解我赔对方摩托车修理费300元。 然后因打架事
4年前一起打架斗殴事件 我把人扎伤了 因为当时我和我朋友在网吧单间上网 门是上锁的 后来不知道为什么 踹门闯进一群人打我和我的朋友 然后慌乱之下拿起了朋友扔的一把刀 扎伤了其中一名 我和那名被扎伤的都不是当事人 然后我家掏钱医药费什么的 2万多 治好了 从此没说过什么 现在快4年过去了 他回头过来要3万块钱 我该怎么
已满14周岁 ,未满16周岁,7人打架斗殴,实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对方家长报警,警方立案调查。 警方在未告知涉案人员家长、家长没有在场,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审讯,让涉案人员签字,按手印,是否违法? 警方以审讯完毕,后经家长带回家,警方称取保候审? 受害人未做伤情鉴定,却对警方称,伤势严重,是否构成违法?
我爸爸在KTV跟五个朋友喝醉酒 与保安发生争执 其中一人将一保安耳朵砍伤严重 去医院缝了50针 事后我爸爸等警察处理 被带进看守所已经3个月了 还没有立案 家属也不能与其见面 想咨询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我们5人与1个人发生口角,并无斗殴,2个小时过后,对方的这个人打听到我们所在位置,便喊了几个人追上我们,最终双方斗殴,均有轻伤,请问哪方负有主要责任,如何赔偿。另外对方喊来的人中有警察参与,但后来我们报警后,他们喊来的警察并未被计算在内。
因为和邻居发生口角最后邻居追逐到我家店里动手打架,不小心弄坏了门玻璃把邻居划伤,对方要求赔偿5000,是否要赔偿,对方以报警,如果走法律会拘留,拘留之后还要赔偿吗
对于打架斗殴,没有严重的伤害或者轻伤的,最多拘留多少天?他们都拘留3个月了,为什么到现在还不放人呢?我们的孩子也没有出手打架?
两位老板在工程上发生不愉快,我朋友的老板叫了一些人去打那个老板,但是我朋友没有参与打架,老板叫他去开车,他没办法就去了,打架地点是东丽空港这边,老板叫我朋友开车把被打的那个人送到津南区咸水沽,被打的那个人伤势不严重,就是鼻梁有轻微骨折,现在我朋友和几个打架的人都被拘留了,我想请问一下,我朋友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