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6日中午12点正,我开一辆中客车,车上有乘客10来个人,行驶途中遇到一辆环城大巴车在边上下客,但是他不是很靠边,稍微有点靠中了,而且那个大巴车的左边也有行人,当时我也不清楚他到底是在上下客还是车子有问题在修理,我左边也没有来车,所以我正常超车,也稍微占了左边道,但是当我正要超过了的时候突然跑出来一个老太婆,当时我连踩刹车,也同时试图躲避,可是还是没有来得及,车子刚好停下来的时候缓冲力量还是把那个老太婆撞到了,车子上没有痕迹,老太婆也没有完全被我撞到,只是那个老太婆年龄太大,已经80多岁了,倒在地上的同时头部撞在地上了,当时我立马下车看情况,也打了120和122,她的儿子也一起的,作为监护人,但是并没有牵着老太婆一起过马路,出事现场也不是人行横道。后经送医院两次抢救无效死亡。 这个事情现在正在处理,我想问问,这种交通事故是不是转为刑事案件了?责任怎样划分?我会不会被拘留或者是判刑?该怎样赔付?(我所有驾驶证件都齐全,车子也参加保险了的) 请速回!谢谢了
B、C骑摩托车与A骑摩托车(A骑着D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均无保险,交警认定A负主要责任,而B负次要责任,C作为乘客无责。 现C将A和D告到法院,要求赔偿。作为A,是否可以向法院要求B承担连带责任?B和D的连带责任有无顺序?有无相关法律依据?谢谢。
2008年9月我在上学时骑单车在十字路口红绿灯人行横道被外省(运输公司)大货车撞伤大约两个月交警寄来交通责任认定书'该路口由交通信号灯控制'此事故成因是事故一方违反交通信号灯造成,因此无法认定事故责任;
原来有一条平湖到新埭的公路拐弯处,后新建了一条公路。原有的公路变成不是主干道,村里用半条路违规搭建菜场,(此路没有禁驶标志,也未封闭做菜场,)我在菜场段摩托车时速20,却碰擦上一买菜74岁老翁,老翁头着地而死。我车未验,无保险,欲吿村及镇承担一部分责任。请问村里有无责任,有的话百分之几?企盼快答复!
本人发生交通事故,警察认定为主次责任,但是因为对方受伤入院治疗,不愿去交警队处理,当时交警就开了个事故认定书给我,这个认定书不是三联单,而是他打印的,并敲了交警队的章和该警察的签字。 这个是否有效呢? 现在对方不认可这个东西。
我是2010年8月21日发生的交通事故,我小车,对方摩托车,对方只是轻伤,住医院7天便出院了,医院费用4000多元,8月27日我到交警签收验车报告,责任认定书未出,对方向我索要15000元才愿意协商解决,我不同意,对方现在向法院申请查封我的车。交通事故交警未认定责任,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吗?我的车全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