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怎样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怎样认定? 2010年8月26日中午12点正,我开一辆中客车,车上有乘客10来个人,行驶途中遇到一辆环城大巴车在边上下客,但是他不是很靠边,稍微有点靠中了,而且那个大巴车的左边也有行人,当时我也不清楚他到底是在上下客还是车子有问题在修理,我左边也没有来车,所以我正常超车,也稍微占了左边道,但是当我正要超过了的时候突然跑出来一个老太婆,当时我连踩刹车,也同时试图躲避,可是还是没有来得及,车子刚好停下来的时候缓冲力量还是把那个老太婆撞到了,车子上没有痕迹,老太婆也没有完全被我撞到,只是那个老太婆年龄太大,已经80多岁了,倒在地上的同时头部撞在地上了,当时我立马下车看情况,也打了120和122,她的儿子也一起的,作为监护人,但是并没有牵着老太婆一起过马路,出事现场也不是人行横道。后经送医院两次抢救无效死亡。
这个事情现在正在处理,我想问问,这种交通事故是不是转为刑事案件了?责任怎样划分?我会不会被拘留或者是判刑?该怎样赔付?(我所有驾驶证件都齐全,车子也参加保险了的) 请速回!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娄泾110(重庆-万盛)
提问时间:2010-09-02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