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7日,我从别人手里接手一个门面(并与房东签订了新合同),付了1.2万元的转让费,但事后发现上家没有转让权利,他与房东签订的合同是不得对该门面进行转租,但是她却在网上发布转让信息,导致我接手该门面后,无法转出(房东本身是不同意门面转让的)。 上家先收了我门面转让的定金,然后以生病为借口,给房
我接了门面 ,当时接的转让费是1万八,接的时候又通过她了的,他同意了,但是只是口头答应说能让我做5年到10年不收房子,我接手后又装修2次,现在我想转出去她不让,她说她自己要做,我这个装让费向谁要。
半个月前,看中了一个门面要转让,是以前的乙方,合同未到期。商定完转让价格,也和房东签订了新合同。但是问题出现,现在的门面工商所的同志说处于拆迁区域,不予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权与房东解除门面租赁合同并且追回转让费用吗? 以前的乙方收取了转让费,在新合同中没体现出来,但是接手了她以前的合同,合同到
签了合同转让门面,转让费5万多货物4万多房租半年也付清,五个月后房东来了不租给我,房东跟原来老板签合同时已明确说明不得转让他人,现在我找原来的老板找他负责,他却不管也不退钱,当时转门面时就跟原老板提出见房东,他说不用并且签了承诺书说如出现原房东不愿租的情况他负全责,可是现在他让我带走所有的货,不把门面
我也是从别人手上转的门面,当时已经是这条街最贵的了,但是想到做生意就不准备要转让出去,所以就接了。但是后来听房东说合同期两年一到,要重新签合同,她就要再收取一次转让费。 如果我在合同期内转给其他的人话,他也要按我租门面的长短来协商收取几万的转让费。我可以怎么解决呢?
你好,具体情况这样的,我是2011年3月从一个人手里转让了店面,转让费是5万,当时合同日期到2013年到期,我经营了两年,生意不好做,所以想转掉,可是房东说合同到期了她说如果你继续做就让你做,不做我就收回,她不承担任何损失,难道我这5万转让费白白送人了?
本人去年7月转让一家二手门面 转让费10万 租金4万一年 合同一年一签 期满后续签 以后续
本人去年7月转让一家二手房东的门面 转让费10万 租金4万一年 合同一年一签 期满后续签 以后续签的年租金是按前一年租金的百分之五递增 依此类推 但一年到期了 二手房东却说要在原租金的基础上加二千再递增百分之五 要不就要关我的店门 我该怎么办
我租了一个铺位.一年租金由房东自己定;07年签了一份合同.房主半年一缴,口头协议房东20年内不自己做生意;最近房东把铺位卖给另外一个人了;现在这个房东前两天打电话给我要我给他多少多少钱;这个钱不属于房租费;这个费用叫转让经营费。我房租照样得缴。我怎么办?有什么法律可以保护我吗? 最近几年;很多房东都搞这样
我转了个门面,当时转让费花7万多,+上装修10多万,合同当时只签了两年,,(合同上著名,合同到期,我有优先租聘权),合同还有两个月就到期,其中一个房东说要收回门面,还说门面是不允许转让的,如果要续签,除非交五年租金,如果门面收回的话就等于直接收走我10多万请问,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