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温州龙港打工的,我在与5月23号早晨去上班的途中与一名横穿马路的68岁老年人相撞,事后我差不多出了3000多的医药费和被交警罚款700元并且还被拘留了12天,现在从拘留所出来后,伤者家属现又要求本人给予4-6万的医疗费,交警处理我方只用出50%的医药费,想请问马律师这个钱该出百分之多少?对方自己需要承担多少的
我想咨询的是电瓶车与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如下: 在晚上大概7.30左右,我妈妈开着电瓶车开在没有红绿灯的一个偏远小路上,因灯光较暗,在发现前面有自行车前距离已经很近,而骑车者也很慌张没有靠边停车,就这样俩车相撞了。当我妈妈爬起来的时候,那个骑车者说脚痛,我妈妈马上将她送入医院,并交付医疗费3000元。本检察出
我骑电瓶车在非机动车道靠右逆向行驶,车道宽8米,对面8、9辆自行车并排行驶,我按喇叭他们也不动,我刹车几乎停下,但是他们靠我这侧的人侧脸和别人聊天未作出任何反应撞了上来,这责任怎么分配?我知道我有责任 是不是我付全责?
电瓶车有北向南靠右行驶,电瓶车右边叉路出来一辆要穿过机动车道的自行车。两车相撞,自行车前轮胎撞飞,人轻微脑震荡。骑电瓶车的皮外伤。请问谁的责任大一些?
电瓶车夜间行驶与一逆向行驶的自行车相撞,自行车车主重伤,责任如何分担?
我昨晚下班回家的路上,经过一段无路灯的道路时与一逆向行驶的自行车相撞,自行车车主为一80多岁老人,腿骨骨折,请问责任该如何分担,我该负全责吗?请帮忙解答下,谢谢!
骑电瓶车和逆向行驶的电瓶车在非机动车道上相撞,双方的电瓶车均被撞毁,当时我电瓶车上载着女友,女友和我也被撞伤,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事情是这样的,在人行道里,我由南向北行驶逆向而行,在路左边,在机动车道西侧人行路的右边靠着护栏行驶,对面来辆电动车与我插肩而过,然后那人后尾绊了我的大腿,造成那人受伤,我先问问这样我要付多少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