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在深圳一家知名企业上班,后来因公司资金链断裂的问题,导致企业全面停产。在停产一部分时间以后,公司员工投诉到劳动局,劳动局给我们登记资料,然后叫我们所有人签了被近辞工书。所以员工就是离开公司,没有上班。再到十五天后申请仲裁,法院裁决下来,公司应该支付我们的工资及赔偿金明细已经告知我们。 但是
我公司现在效益不好,没有裁人,就是让一部分人自己辞职,一部分人留岗培训(或偶尔做卫生)。正常上班提供吃住,留岗培训的不提供吃住,发天津市最低保障工资,像这种情况应该发多少工资? 像这种情况,留下来培训的公司有义务给员工叫保险吗?
您好,我现在怀孕第4个月了,在学校行政部门工作,因为工作压力大,任务繁重,身体经常不适,影响胎儿发育,向学校多次申请过调换部门,学校都不给予调换,叫我请假,告知请假期间不给工资,也不上社保。请问我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申请仲裁后他就不给我活了 我的工作性质是在下面维修不坐班 他不给我工单就没有工作 过了20多天他给我发来旷工通知说饿哦旷工 让我去副职不然就算自动解除合同 我给他打了电话他说让我去单位上班他说还是给500就是有点提成了 我没去过了几天他就说了一个月没上班他就说我自动离职了 都是邮局发过来的 而且他说
不是上班时间在宿舍摔倒住院,算不算工伤,公司有没有义务出于赔偿,请假有没有工资,
不是上班时间在宿舍摔倒住院,算不算工伤,公司有没有义务出于赔偿,请假有没有工资,
进厂时说好是计时的可后来突然变计件了,原本计时的有连上几班11个小时有78一天,可是计件大部分人连上加班11小时只有30到45不等,没有最低工资,很多人想辞慢工,但一个月能给两个,快工随时都行但要扣除10天工资。这样算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