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自留地在未经征用的情况下被村干部与企业主私自买卖并强行开发的问题
你好,我是萧山河上镇的一位村民。现在本村一片大约十多亩的农用自留地(未被征用)被当地村干部与企业主私自开挖搞强行建设,我们向当地政府反映,因个别村干部也参与买卖,对我们的反映置之不理,反而对举报村民实施威胁,恐吓,态度蛮横。同时,我手中已有自留地被强行违规开发建设的证据,请问应该向哪个有关部门反映,
关于农民庒基上面载的树多少年了现在农电改架强行砍伐是否应该,法律有没有规定农电部门有这个权力,在不经同意的情况下就随意将村民的树砍掉。
家人上访过镇和县,县给我们关于你在2010年10月12日在《局长信箱留言》反映你家的土地被村长偷分给别人做宅基地的信访事项,平海镇人民政府已于2010年6月8日向你作出了《关于佛园村委上大林村民陈建妹上访事项的答复》的意见书。你因不服上述答复意见向惠东县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县政府经复查后并于2010年8月25日作出了惠东府
家人上访过镇和县,县给我们关于你在2010年10月12日在《局长信箱留言》反映你家的土地被村长偷分给别人做宅基地的信访事项,平海镇人民政府已于2010年6月8日向你作出了《关于佛园村委上大林村民陈建妹上访事项的答复》的意见书。你因不服上述答复意见向惠东县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县政府经复查后并于2010年8月25日作出了惠东府
我家房子前面的一块自留地,是我家耕种了20多年的菜园,因搬出圩镇上居住,近几年没有种菜了,现刚好修路从边上过(修路已经占用了我的菜园,且没有任何解释),村支书扬言所有“荒地”全部填掉,开发店面出卖。请问,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我家这边造义乌至武义公路,可是村里说要收取30%只留田和自留地的赔偿钱。请问这样是合法的嘛。
我是云南曲靖的,三年前我结了婚,老婆是农村户口,后又生了一孩,村上说如果想落户到本村必须交6万元钱,如果不落户的话他们就把我老婆的户口从本村注销,本想如果她们村以后盖新农村可以分到一块土地(注:她们村把所有农民的土地全部卖出,但是村民没有得到任何的赔偿),故我出了6万元钱把户口落在了老婆的村上。但是事
我家是蒙阴的,村里修路,上级已经拨了款修主路,可村里还每人收二百元。人口多的拿好几千,不交就打。现在国家不是在减轻农民负担吗。我村的村干部根本不为民办事,
户口迁出原藉,原藉的自留地和宅基地还属于自己的吗?另村里侵占二份自留地和宅基地合理吗?可以要求补偿吗
父母都已过世,原在原藉父母和兄弟都有分自留地,现在户口已迁出原藉,非农户口,原藉自留地还能争取或者使用吗?另有二份自留地和二间铺面的宅基地被村里(或某些人)侵占贩卖,村里这么做合理吗?可以要求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