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有一套房,买的时候奶奶出了三分之一的钱。 今年他生意失败提出卖出房子给我家为由,向我家借钱。当时叔叔和奶奶都同意,条件是房子价值38.6万,只要先付23.6万给他,就马上过户给我家,剩下15万属于奶奶的钱可以日后慢慢还清。如今我们家帮他还清欠款,他们却反悔不肯过户房子,提出要求今年底还清我家损失共计26万元。他们一再不守信用,我已经不相信了,如果提出诉讼,强制过户,我家胜算有多大,目前只有家里兄弟姐妹知道这回事情的前后原因,我们手里只有陆续给钱给他们的借条,说房子过户一直是口头上说的。
94年的时候我父母向一个朋友借款2万元(双方签字),到期后无法偿还,将一处住房让他暂时居住,并将房管证交给了他,但并未写任何书面的协议,只说未还款前暂时居住。 几年后,我父亲和他单独写了一个协议,说该房屋由于无法偿还债务归他所有。当时我母亲并不知情,而这套房屋又是我母亲名下的。 又过了几年,那个人由于
有房屋担保的借款纠纷,判决后申请人故意不申请执行,也不愿意解封房屋抵押让被申请人进行贷款履行判决,而
有房屋担保的借款纠纷,判决后申请人故意不申请执行,也不愿意解封房屋抵押让被申请人进行贷款履行判决,而造成的利息谁来承担? 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对方与我签订了房屋抵押借款协议向我借款,双方约定如到期不能偿还,对方房屋拍卖、折价所得优先偿还我借给对方的钱款。但是对方并没有做抵押权登记。现在对方的公司面临破产,因欠款太多已经潜逃,我们所签协议还具有法律效益吗?我借给对方的钱能得到一点吗?
我现在结婚要买一婚房,父母出一半钱,对方父母也出一半钱,不过对方的钱是要求还的,而且还要在购房合同上和房产证上写上对象的名字,我想问下,怎么保障我的权益,如果我在买房前,以我个人的名义向我的父母写了一个借条,假如真的离婚了,这样能保障是夫妻的共同账务吗?
2004年我家老房子动拆迁,分得房屋一套,拆迁协议上写明该动迁房屋为我,父亲及儿子三人共有(老房子为承租房,承租人为我们三人)。当初为了儿子结婚用房所以就只在分得的动迁房产证上写了儿子一个人的名字,该年其已成年。近期本人因经济困难,且听闻儿子已卖了动迁房,想根据动迁协议向儿子主张该动迁房屋的份额,能否成
我家房子有三层楼,3层共有140个平方左右,土地是属于集体土地,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是我父亲的名字,我父亲有6个兄弟姐妹,只有我一个女儿,一楼出租,二楼自己住,三楼给我爷爷住,爷爷自己有房子,他说他的要租房租吃,住在我们楼上,当时说没问题,他是父亲要抚养他的,就同意了,现在有开发展要来开发,要拆除重建,然后
我和我的伙伴一起做生意,我向他借了十万元,并向他开据了借条。在三月份时,我已把这十万还给了他(现金),当时在场的只有我,还有我的合做伙伴本人,他老婆在场。没有其他人在场。钱还给他时,我向他要错条,他说没在身上,就暂时没给。因我比较忙,借条一事就忘了,想不到8月份他来找我,说没还他十万,还把借条给我看
A:大姨 B:小姨 我:户籍不在当地 86年我和A在荒地上合资建了一栋房屋~准建证上是用A的名字~ 95年房子怕超平方(罚钱)~所以在准建证加了B的名字~ 现在所在房子位置发展较好~房屋可以出租得钱了~B说准建证上有他的名字~他想要回房屋~ 我现在该怎么办? A:大姨(当地户籍) B:小姨(当地户籍) 我:(户籍不在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