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4年7月长春大学毕业的,毕业后档案托管在省人才中心,户口为集体户口,没有迁回原籍。在上海工作了几年,现在想办理上海居住证,需要一个户籍证明,可集体所在地派出所说我的档案和户口已经分口,不肯开户籍证明,说要嘛迁回原籍,要麻单位接收。可是上海公司不能接受户口,我该怎么办?如果是迁回原籍,该怎么操作?档
因本人是江苏人在上海发生交通以外,不知赔偿问题如何解决。因为现在有这样的规定,只要是外籍务工人员在上海居住工作有一年以上的时间,就可以有享有城镇人口的赔偿标准,可是,因为当时来上海是没有及时的办理暂住证,所以没有确实的证明在上海住满一年,现在只有公司可以出证明,还有平日里交的综合保险,还有工作税单,
94年左右在天家东丽买的平房 有双方的协议,但是没有过户,现在又遇到拆迁问题,是外地人不给分房吗?只给钱 有这么一说吗?给钱的话1平米能合多少钱 可不可以换成楼房啊?
背景是没有结婚证(不办理),也没办理临时居住证(正在办),现在怀孕70天,请问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有什么样的流程,去社区医院办小卡需要带什么证件,医院会给建卡吗,小孩出生证明要用到什么?所有用到的材料都要在什么单位办理?
我和内地公司老板谈妥条件后回内地工作,原答应给我的工资说因公司部盈利,先发一半工资,等公司盈利后补上,先公司在我的努力下公司已逐渐盈利,但是还是没有补发我的工资,另我入职到现在有3个多月了,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求解?
本人发生工伤在医疗期内单位一直发工资,过的12个月的医疗期限单位没有通知本人上班但是工资都在发,现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了,要从工伤赔偿里扣除多发的几个月工资。这样单位要求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本人如何拒绝这样要求,有什么样法律依据?
我买了机器,钱交给了代理商,代理商跑了。但是我不是以我自己的名义去买的机器,是以代理商的姐姐的名义买的。不过代理商他姐姐写了收据我。我可以找公司要机器吗?
我家是黑龙江的媳妇是朝阳喀左的,我是09年12月1日在黑龙江登记但是没有办酒席,之前几天交的房款定金于12月9日交齐全部房款,结婚前已说好家里拿10万元,买房共16万,家里给贷款6万连利息由我们还清,10年12月份结婚办理酒席,而这两年房款我们只拿回家5千元直到现在剩下的也没有还,现如今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我们只有
去年8月份工伤了单位10月份给做的工伤 但是至今未给过补贴之类的 也没有给做过伤残鉴定 现在伤一直没有好 单位不给请假 说是不上班就辞退 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