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在望牛墩镇购置了土地建设新的厂房,计划今年从虎门镇搬迁过去,给我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而我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束的工作地点是在虎门镇,是否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向公司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充说明的是公司的名称也会进行变更。
我跟公司发生劳动争议,仲裁结果出来以后公司不服又重新上诉到法院,但是上诉书上的盖章用的是公司名称变更前的公章,我想问下这样的做法有没有法律效力?可不可以以此为依据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我们公司把工厂卖给了一家民营企业,这家民营企业接受我们全部员工。我们员工要求原公司付给我们N+2的赔偿,这有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我们不和下家公司签合同,是不是就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我们愿意和下家公司签合同是不是就不能要求赔偿了?
我们公司把工厂卖给了一家民营企业,这家民营企业接受我们全部员工。我们员工要求原公司付给我们N+2的赔偿,这有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我们不和下家公司签合同,是不是就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我们愿意和下家公司签合同是不是就不能要求赔偿了?
A公司吸收合并B公司,法人代表,公司名称都变更,B公司的员工能要求赔偿吗
a公司吸收合并我们b公司,公司要求我们自动放弃原有的劳动合同,然后跟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赔偿吗?法人代表,公司名称都会变更(工龄,底薪,待遇都不变),不签合同会自动转过去 有这种说法吗?不签合同能得到赔偿吗?(财务部在4月份有人签合同了,签合同后安排大量的工作量,导致员工受不了辞职 ,什
本人在这家公司做了3年5个月,现在公司要变更名称和法人,并以此为借口降低提成标准,请问我可以依此为理由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吗?我可以申请哪些补偿?另外公司前二年没给我购买社保。我们上班时间是每周6天,每天8小时,急切咨询,感谢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