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东间股权转让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属于自由转让.请问:是否需要经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经2/3股权表决通过,从而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名册及出资比例相应条款而办理工商变更?谢谢! 按公司法第74条规定,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后修改股东名册及出资额,公司章程该部分的修改不需要通过股东会.但在办理工商变更时,工商局却
有限公司,两个股东,一个股东转让股权,另一个股东不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无法在工商办理变更登记,是不是只能通过诉讼解决?还有别的更快点的解决方法吗? 另一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认购,也不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除了诉讼,怎么才能让股权转让合法并通过工商变更登记呢?
我想就我们公司由股权转让纠纷引起股东控制公司流动资金一事进行咨询:我公司有两个股东,各执50%股权,今年4月,一方股东口头提出退股(股权转让)也得到另一股东(经营方,法人)的口头认可,但未签署任何书面协议.后因转让价格未达成一致意见,转让方以保护其利益为名,利用手中的银行印鉴章冻结了公司的流动资金,至今
去年ABC三人成立一家公司,A是法人占50%,B是股东占30%,C也是股东占20%,公司处于亏损状态,现在经三方协商,B与C按照投资的原值把所有股份转给A,他们三人私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请问:这份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日后公司有债务纠纷的话,B,C是否承担有关责任呢?
我丈夫2009年死亡,现有一未成年女儿,丈夫生前是一家公司股东。这家公司这几年每年年底对公司股东按股权的8%进行分钱(不知这算不算分红),而给我是按股仅4%进行分红。找公司理论,答复是:他们按股仅4%分红,另外按股仅4%分的钱不算是分红。 现在公司又拟定一个《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对死亡的股东股权转让问题提出了
我是一公司股东,现辞职离开该公司,但手上有这家公司股权。这家公司章程中没有对股权转让等事宜作出规定。 现在为了对付不在公司做事的股东,制订了《股权管理办法》,并让在职股东(这部分人的股权占公司股权80%以上)签字同意并准备开始执行,当时我们离开公司的股东不知道公司这种情况。在这个《股权管理办法》中
转让股权所有股东必须到场吗? 我们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3人,其他2人各占40%,我占20%。现在我不在公司了,也没有股份,我将这20%转让给公司,3人必须都持有身份证到场吗?其中一个股东身份证丢失正在补办中!
我们公司的一个股东想在私下转让一些股份给我.但是不知道是不是有效的!如果我不在那个公司了我是不是可以把我的钱拿回来?还有要有什么法律手续?
1)几年前为了帮助河北的供货商,给他投资10万美金办了外资企业。当时韩国人为法人。 2)身为法人(董事长)的韩国人因不能长期留在中国,所以给河北供货商全权委托经营。 3)也因为不能呆在中国,后来董事长职务也换成别人,韩国人只有投资商的头衔。 4)过几年韩国人和河北供货商因为生意上的事关系掰了,所以要和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