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岁临时工,已在别的单位退休,与单位未签合同,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4级重伤,能得到双份赔偿吗?本单位应怎样赔偿?
我弟弟刚到这个公司上班一个星期多,8月13日在一次外出工作的路上,发生车祸(公司的面包车左向转弯被车撞到右车门,事故双方车辆都买有商业险和交强险)。当时他在面包车中排的右侧门口位置坐,正好被撞被正着。脑部受到撞击昏迷了2天,右面颊上有一道8-10公分的伤痕(是玻璃划的),右大腿跟部骨折。事故发生在无锡新区,
我先生年初的时候交通事故去世,赔偿金由三部分组成:肇事者方31万,保险公司交强险11万,老公单位26万。我们有一个女儿,出事的时候未满周岁,公婆尚在,且都有退休养老,目前婆婆已经退休,公公还未退休,且公公是腿部残疾者二级。请问,这些赔偿金应该如何分配?
我单位一员工因交通事故失忆没法录口供,交警大队一直没有定案,最后扣车时限一到,交警队大队出文件因没法录口供案件无法处理终结,建议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如果起诉是以受害方名义起诉呢还是以单位名义起诉呢,两者有什么区别么
在些谢谢各位专业律师的答复,在线期待中。。。。。。 发生交通事故,当时交警没有到现场也没有拍照,但是开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请问此种情况保险公司能否得到理赔。如果保险公司拒陪我应该怎么办。
原来有一条平湖到新埭的公路拐弯处,后新建了一条公路。原有的公路变成不是主干道,村里用半条路违规搭建菜场,(此路没有禁驶标志,也未封闭做菜场,)我在菜场段摩托车时速20,却碰擦上一买菜74岁老翁,老翁头着地而死。我车未验,无保险,欲吿村及镇承担一部分责任。请问村里有无责任,有的话百分之几?企盼快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