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我租房时,房东的房子没有产权证,只有一张买卖公证书。公证书上的产权人只有妻子一人的名字。与我签协议的人是产权人的老公,产权人的名字是他老公代签的。他老公自己没有签名,也没有书面的委托书,这样的协议是否会存在问题?
租赁村里的土地,修建的用作厂房的房屋。不经过村委,土管两个人私下钱的房屋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吗。
我们这儿是一个工业园区,土地是以租代征的,这和村里 土管签有合同,这样的房产拥有者有哪几种权限?对方在此处有一房产,现在他自己用着。他欠我钱我如果起诉保全的话,他不经过村委 土管和别人私下钱的房屋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吗(怕他转移资产,私下签协议将日期提前) ?我起诉保全的话是不是必须要拿到能证明房产是他的
这份土地租赁协议书中的租赁年限是这样写的。1。。。。2。。。。3,考虑到该地在1993年已被市政建设指挥部预征[征地手续不完善,未付征地付款]这个因素,因此该地租赁年限不限,即该地在没有收回国有付款之前,由乙方长期使用,经营。4。。。。。5。。。。6。。。。签名。。。。2004。09。14。现在,我想要回这土地耕作。请
土地承包经营户张某和李某委托该村民委员会将一块土地临时转租给陈某搞泡水石灰经营,并签订了临时租赁协议,协议约定如遇国家征用或规模企业征用,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撤出,现村委会经该组全体村民同意将这块土地流转给杜某搞农业生态园,请问村委会与陈某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我母亲于1981年因病死亡,我父亲没有再婚,我哥哥1990年以前就分家居住(早已结婚了的),兄弟关系一直不好,父亲与我相依为命,一直住在一起,1995年我结婚后仍然与父亲住在一起,2001年左右我村拆迁,父亲也一直跟我生活,2003年元月因即将分房,父子三人在二叔和五叔的见证下协议由抽签决定房子归属 和赡养事宜,抽到者
在租赁有效期内,房屋被多次转让,最新一任房东拒绝收受新一年的房租,说是自住,应如何处理?
我于2009年11月租了一套房子,供自己一家人居住。合同约定有效期为两年,租金一年一付。房子在2010年5月被转让。当时房东未征求我的意见。现在新一任房东找到我,说是让我住到2010年11月,因为我的钱也只付到2010年11月。至于下一期租金,他拒绝收受,理由是自己要住了。房东自用可以作为一个合理解除合同的理由吗??我认
我现在看中一套房,打算购买。现存在一个问题,比较担心,请各位指点。该房屋由开发商开发,09年底交楼。预计10年12月出房产证(现在房产证还没出)。中介是这样处理:除了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外,另外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主要如下,甲方同意以10元每月将房屋租给乙方5年,在此期间双方不得解除合约。另甲乙方均知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1月在一家工地上,发生了一起工伤事故,那个农民工是因为自己没注意摔伤的,并且在事后,房东与包工头都已经负责把它一好了,就是还没有一个钢板还没有取,并且双都已经签订好了协议,除了药费,房东在补贴一些钱给他。但是今年8月他却又上告了,我想知道这能算吗?原来那个协议是否还能生效?谢谢!
我父亲于2010年将属于自己的房屋经二伯作中间人转让给大伯的女儿(同村),转让协议是大伯写的,上面写了将房屋一栋和房屋土地树木转让给大伯的女儿,没有写房屋面积和土地面积,因父亲当时没有在意,土地当时父亲并没有想卖,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也交给了她们,钱是二伯收的写了收条二伯签名,房产证至今未换名,现在她们家经村
离婚后两人又协商一份协议没有到法院也没有民政局的公章,这份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时两人协议双方共同财产---房屋及债务一切都归男方所有,男主拥有孩子扶养权,但由于种种原因男方不能照顾扶养孩子,因此两人协议由女主代为行使其扶养权,男方支付扶养费,如果不按时支付扶养费,那么女方有权处置原协商归男主的房屋,但这份协议只有两人的签字,没有到法院公正,请问这份协议是否有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