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小区地下停车场购有一车位,暂空置,打算要来停放摩托车,但物管不允许,说车位只能停汽车,请问这样是否合理?车位已办理一进出入卡和每月缴交管理费,物管让我另外办理一个摩托车出入卡,每个月也要缴交管理费,个人觉得这样不合理,不想交。
在小区内开办的公司和住户其货车、汽车、摩托车均不能在小区行人道上(公共区域)停放,有法律依据吗?
在小区内开办的公司和住户其货车、汽车、摩托车均不能在小区行人道上(公共区域)停放,有法律依据吗? 有没明文规定?
我家摩托车在小区停放丢了,没过几天小偷又给送回来了,可是车已经被损坏了,我物业法还交呢?这个应该谁负
我家住湖畔新城小区,我家摩托车在小区停放,前一段时间摩托车丢了。没过几天小偷把摩托车送回来了,可是小偷已经把摩托车损坏了,我的物业费还正常交呢,请问这个问题应该谁给我负责呢?
我是**的业主,与2012、4、15日晚将车停放与楼下车库,并缴纳相应的停车费用,可第二天发现车窗被砸破,所幸无物品丢失,找到物业要个说法,可是物业负责人却说“我们物业收取的五元停车费,只是给你提供一个停车场地,不起到看管保护作用,也就是不可能给你赔偿的。问一问我的车物业是否能给与赔偿、如果不赔偿我该怎么办
我2013一月十一号我驾驶二轮摩托后面带一人有东向西直行至小区内十字路口与由北向南一小轿车发生事故。
我2013一月十一号我驾驶二轮摩托后面带一人有东向西直行至小区内十字路口与由北向南一小轿车发生事故。致使本人重伤 后带一人轻伤,我行驶的路是5.7米宽,对方是3.5米。另对方车辆未年检, 请问该事故怎么划分?
一、基本事由 我是2008年住进现在的家属院,这个家属院原是单位家属院,房改以后有的人家因工作变动等自然因素按照法律规定将房子自行处理了,我就是依据法规购买的二手房,我家在一楼,没有贮藏室我的电动车就停放在我家房下或一楼楼道内,三年内连续丢掉三个电瓶(丢了就买,买后不到一年又被盗),最后一次被盗我
小区建造时是没有车位的,之前停车都是用抢的,谁先回来谁就停,后来物业把一些绿化带铺上石砖,改为车位,并向停车的业主收取年租停车费,想请问下,物业这种做法合理吗?
您好,我想请问下,如果我们家车停在地下车库的一个小角落里,后面是别人家的车位,但我们没有占别人车位,也没有挡道,别人和小区物业硬是要我们把车移开,这算不算一种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