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被拆迁户,2004年我的一套房子被拆迁了(大约90平方米),当时协商2年内(也就是2006年之前)交付房子,期间房地厂商按房子的大小支付一定的拆迁补偿金,直至交付房子,逾期则支付补偿金的两倍。 直到2010年,房地产商才交付房子。由于我想买套130平方米的房子,我必须向开发商购买40平方米。当时与开发商的合同上注明:想要多购买的平方数需按照市价支付。可是现在的房价和2006年的房价相差甚远。 我想请问:我是否必须按照现在的房价向房地厂商购买多出的平米数,延迟交付房子是房地厂商的错误,而我则必须支付好几倍的价格去购买那40平法米,这样合理吗?而且,这逾期的四年来,不仅房价涨了,装修的费用也涨了,我该自认倒霉吗?
我们这里已经在拆迁了,而价钱实在是让人想哭的,按照他们的拆迁老百姓现在不是在奔小康而是在下茅坑的,砖混房家里都装修的给评价是按照四等房的,然后还要来给他来个折旧,算下来只有246.4/平米,我问他们要文件和政策看,他们还说让我自己去找文件找政策的,我想请问有没有新的政策和拆迁补偿的标准?谢谢专家!~~
我们是2003年在新站区七里塘镇新华村何郢村民组买的地皮盖的房子。(买地皮的收据都还在)当初因为种种原因。我们家也就没办理房产证和户口迁移。但是当初我们家房子盖好的时候。村里曾经来摸底过。我们家也都登记上了。但是今年村里说要拆迁,像我们这样的人家全都不给房子。每人只给20个平方买。现在我想咨询下。如果说现
我的房子是去年4月份拆字上墙的,我大概是9月份和拆迁办签的字。我把公房租恁证也交了。到现在拆迁办什么也没给我。请问拆迁办是不是该我什么字据。那现在我什么也没有,等到房子拆完了,他们是不是会不承认。我现在该干什么?
刘律师,您好!我家现对于拆迁安置遇到了一些麻烦,麻烦咨询一些相关法律方面的事情哦,十分感谢。 1.我已于09年12月底签约协议书,同意拆迁,按当时的政策。因当时拆迁办的负责人说,早签有奖励,晚签取消奖励,而且只有早签的优惠肯定是比晚签多,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签约的。 2.现确认其他钉子户有条件比我们好很多很多,
我在房改时候享受了房改房政策,因一套住房面积不足,又补充一小套住房。现已经取得两套房的房产证书和产权证书,均是我的名字。现房屋拆迁,单位要求我按照两套房屋的面积合并,只换购一套房产,我不同意。我想请教律师,应该以那些法律为依据来争取自己权利?
由于我们公司要征一块地,土地的征收手续基本完成,但是在所征地范围内有许多外来工在里面居住。我们该如何处理他们的安置问题。希望各位法律界名人能帮我想个法子。。谢谢!!!急急急!!!!!!
我们村现在搞拆迁,镇里有招商引资项目占用土地,必须复垦达到引资项目占用的土地,因为农村老宅基地每户面积较大,现在镇里把老宅基地拆迁,规划到一起,每户宅基宽8米,长20米,老宅基地复垦后的田地还属于老宅基地户主种植。每户主房补偿200元/平方米,厨房及附属房150元/平方米,猪圈40元/平方米.其他门窗,家里电路等
尊敬的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家的房子是06年拆迁的,现在准备拿房子。可是发现房屋面积明显不够,本来应该70平米的,只有52平米。村民表示不满,却没人理,上告市信访,信访警察居然出手打人,还打的女人,其中一位腰部被打骨折!我们应该怎么办?另外,咨询一下,我们的拆迁安置房是终身的还是只享受70年?因为乡政府把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