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是50多岁农村妇女,在去买菜的时候被人抢钱,在没有抢到的情况下拿菜市场卖凤爪摊主旁边的刀就给受伤者肩膀砍了四刀。伤情为轻伤,治疗花了几千元,受害方已报警,公安机关也已立案,但是公安机关说经过鉴定 对方有精神分裂症,公安机关还说精神病患者家里穷,没有钱赔偿治疗费用。被砍人没有经过 伤情鉴定,没有达成书面调解协议,留存有证明损失的发票。请问受害者被砍人应该怎么办?就这们白白被砍了吗?受害者是个农村人什么都不懂,家里经济条件也不好,又不知道去找什么人?怎么办?
受伤者病历摘要:刀伤致右前臂、背部出血痛越2小时。查:背部右肩胛区可见四处分别长约12cm、15cm、17cm、14cm、裂口,组织外翻,脂肪组织外露,伤口活动性出血,背部右侧第12肋区可见一长约8cm伤口,伤口边缘整齐,活动性出血,右前臂北侧可见长约20cm裂口,深及肌肉侧,组织外翻,肌肉外露,伤口活动性出血,患手末梢血运
我哥是在2003被所在地连队的人让我爷爷按了手印同意送到黑龙江省佳木斯农场精神病院住院,今年2010年2月4日我受我母亲委托从佳木斯精神病医院请假一个月把我哥哥接到了家,在3月5日当地公安局到我家说要把我哥哥送回佳木斯医院,原因是我哥哥拿刀把别人家的塑料大棚给划坏,我就是想问一下这个问题该由谁来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我
2007年5月,我的小孩和邻家杨氏小孩一起玩耍,杨家小孩不小心把烧着的白胶纸沥滴在我家女儿的面上,造成面部3处严重损害。事情发生后,杨家支付了600元的医疗费用,我家也支付了一定的费用,才勉强把伤口医合,但也留下严重手尾,伤口处增生严重,容貌受到影响。现在我计划带小孩到大医院整容。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还可以
我被人打了 最后判了那个人拘留十天 但是最后那个人说自己是精神病患者 不承担行政拘留的责任 据我所知 他在一年前曾患有轻微的躁狂症 但是已经治愈 并长期吃着安定稳心的药 在打我的时候是很清醒的 他只拿出了一年前的病例警察就不执行了我要怎么办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姨妈患有精神疾病,现在住在精神病院,没有经济来源,姨妈一年前离婚,母亲已经过世,父亲已经86岁,现有一个儿子已经年满18周岁了,我想问一下她现在这种状况谁来负责照顾她今后的生活,谢谢!~~~~
精神病患者,谁负责照料及监护,是不是由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
情况:此人现有两个哥,一个姐,均已成家,家境贫寒,各自养育3个小孩,他姐有一小孩现年15岁患有狼疮红斑病(一直在吃药),两个哥的小孩排老大的刚成家! 谭生,男38岁,未婚!有暴力倾向,现被两个哥哥关在一小屋子里,但经常被他砸坏,逃出来! 村里的人都怕他!逃过两次但未伤到任何人! 请问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七
请问精神病患者砍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国家为什么也不对其实行关押,派出所的答复也是一句没办法,万一再发作再砍人,那怎么办?
市医保中心在审批医保15天都没有反馈审批情况,导致治疗多余费用是不是承担责任?
从房上跳下摔伤,去医院治疗就申请了走医疗保险,由于市医保的责任一直没有给反馈不能走医保,导致后期按照走医保用药,造成的费用市医保有没有责任?
律师,您好,我母亲与我父亲结婚前已经是精神异常了,不是天生的,是高中的时候受了点儿刺激就不正常了,现在我们家有四口人,父母、兄弟和我,兄弟在北京读大学,父母已年近半百,母亲无劳动能力,父亲是个普通的农民,家里经济条件非常困难,至今也拿不出钱给母亲治病。我想咨询下,我如何才能从法律的角度,从我母亲的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