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在酒楼的贵宾房吃饭,一服务员上菜的时候把那菜汁从我BB的头淋了下来,后来你带我们去医院检查,那医生说我宝宝因为是烫了头,而且现在不红了,应该无没什么事,然后那酒楼就当什么事都无发生过,请问我可以叫酒楼赔偿吗?我应该从哪方面叫酒楼赔偿?
08年7月入职!没签劳动合同,没交过社保!现公司无故辞退!应该如何索赔?
请问这样索赔有没有问题,还会不会少别的索赔呢?公司是口头辞退的,对仲裁没影响吧? 工作时间是08年7月1日到09年8月17日 仲裁请求: 1: 请求裁决被诉人补偿申诉人超出一个月未及时签定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0116元(2400*12+77.4*17=30116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未提前30天通知离职代通知金2400元。 3:请求裁
尊敬的各位律师同志: 您们好! 本人于2009年10月30日晚去深圳一家日资大型超市购物,因超市地面积水过多(后来超市员工说可能是货架地下小冰箱融化的水流出来了),连摔两跤,中间碰到货架上,导致左臂产生约6cm深度割伤,像小孩张开的嘴巴,到深圳市福田医院缝了7针。过了12天拆线,中间每隔一天到医院换药,这
1月24日早6时40左右北京某饭馆发生火灾,位于饭馆二层的员工宿舍烧毁,当时二十余名服务员正在睡觉,一服务员未能及时跑出,已确认死亡。目前正在进行消防调查,确认火灾责任。 该服务员18岁,无抚养人,外地城镇户口,未签订劳动合同。宿舍位于饭馆二层,与厨房相邻,均为钢板房。 1、如果因为宿舍为违章建筑、消防
在宾馆房间内摔倒 造成眼睛下方 4厘米左右口子 缝10针应该如何向宾馆索赔 点击修改此咨询
6日早上在大庆某宾馆内 摔倒 撞在屋内的柜角出 造成左眼睛下方4厘米左右的口子 两眼中间处缺肉 如何索赔?
您好,我是2006年4月进入某大连公司北京办工作,由于公司部门矛盾,导致我从2006年4月-2007年12月期间无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我上各项保险等,2007年12月开始,由于国家监管严格,新劳动法实行,公司才同我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2009年7月份,所属部门领导由于个人喜好,想劝退我,但只是口头沟通,不肯下书面通知。后因无法
带孩子去超市买东西,被超市在购物通道烧的开水烫伤,现在超市也承认是他们的过错,但我们也不知道应该去怎样索赔以及治疗以后的精神赔偿和误工赔偿等。
在饭店吃饭,被店里的服务员不小心把滚烫的汤倒在脚上,我该如何追究她无意烫伤我的责任。
是这样的,我去一家饭店吃快餐,由于店员的无意,把手上刚从锅里打的滚烫的汤倒在我身上,事后只是对我说了声不好意思,我想问一下,我该如何处理那样无意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