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号我上夜班(0--8时),23时45分把摩托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就去前台上班,当早上8时下班就发现车已经不见了,后看酒店闭路,小偷是5时54分把我的车偷去的,是两个男的,看不清样子。酒店需要赔偿我的损失吗?如要赔,赔多少才合理?
现有甲乙丙三人,甲为车主,在某公司工作,乙为甲聘请的雇员,丙为停车场管理员(守车人)。因工作原因乙需要骑甲的摩托车,故乙配有甲的摩托车钥匙,但一段时间后,乙向甲提出辞职,因要交还甲的摩托车钥匙,乙事先去外面配了另一把能驱动摩托车的钥匙,但丙不知此事。后来甲在停车场停车并给丙支付了停车费用,当甲下班后
我的工友摩托车在厂里面被盗了,厂里面是有监控录像的,但那天就有开,但没有录像,他的车是值7000都,但厂里面保安和行政那里扣了几百,凑合2000就说是对他的赔偿,还立刻出了通告。我想知道这样做是否合法,我们该怎样去追讨我们的损失。 怎样的做法才可以视为“尽到管理上的责任“,能否得到全额的赔偿?
马路上摩托车压死小狗,需要赔偿么?狗主先动手打车主头部,车主还击算正当防卫么?
马路上摩托车压死小狗,需要赔偿么?狗主先动手打车主头部,车主还击算正当防卫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