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急需用钱,所以把自己老家的一块地给卖了.但是卖地的时候我有问过与我交易的人这块地是不是快要盖房或改造,他告诉我不会动到这里,我就与他双方达成了买卖协议交易了七千元,不过事先我没有通知产权人,也就是我的父亲,因为他在监狱改造所以我以为我有能力不通过他来支配这块地.可是今天年这房子已经提出要拆了,我才明白我被人骗了.父亲也知道了此事,委托了别人来办理,我想问这房子我父亲能不能要回来.而且如果与我交易的起诉我我大概要怎么来赔偿他.
最近通过“链家”看中一套二手房,但是房产证没下来,房子有30万的贷款。中介告诉我的交易方式是:我先付首付款给房主,房主去还完贷款,之后拿出购房合同去办理房产证,然后和我办理过户手续。(房产证已经可以办理了,小区的其他业主已经有办到房产证的了)这样的交易方式有风险吗?受法律保护吗?交易时要注意些什么呢?
老公的房子是在和前妻没离婚前用假离婚证买的,影响二手房交易吗?
我老公当初买现在这个房子的时候还没离婚。他办了张假离婚证办的按揭。不过到现在他已经办了离婚手续,我们也办结婚手续了。当初和前妻离婚时,前妻也是知道他这个房产的。实际他前妻在离婚前也买了几套房子,老公都不知道的。反正最后他们的离婚协议上写的是“没有财产纠葛”。请问这样的情况的话我老公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十几年前交易一房子,签过契约,付过房款,但房产证和土地证一直未去办理过户,土地证现在在卖家处,房产证在房管所。现在卖方提出需要给一大笔钱才还土地证,否则,用土地证去办理贷款。 请问: 1、卖方这样合理吗?卖方还有配合去两个证过户的义务吗? 2、卖方有权力要回房子吗? 3、那个购房契约也已经有十几年了。
律师你好: 我想请问下二手房子交易的具体流程,如果卖房子有房贷款,如何交易比较安全,如果他要我付首付先把他的贷款还清,我因该如何做才能够保证自己的交易安全,多谢,请尽快答复
今年2月浦东一间房子准备售出,下家房子定金付给我5万。但是还没交易,由于某些原因,取消了交易。按规矩他给了5万的定金按订金的说话要再赔5万给他。那就加上他的5万,我一共要给他10万,但房子我不和他交易了。可他们上诉要求赔款32万,然后听法院的说还要再去估价。 我们还没有真正交易,只是他说要这个房子,然后我们委
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但户口上有我的名字,(与产权人不是同一本户口本),和产权人签有共同拥有此房子产权的协议书,我若没有迁走户口,这样的房子能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买卖交易手续吗?
5年前买了一个动迁户的房子,他有房产证,但是写明不能在5年内交易 当时是房产中介处看到的,经由中介公司写了交易合同的,付了30万首付,并写了补充协议,写明他如果不在5年后准时交易就双倍返还定金,然后把房产证放在我处,房子我们住了并且装修过~~ 请问如果他反悔怎么办?这个存在哪些风险
我有个客户想买蠡溪苑的房子,据说那边的房子有商品房,属于国土(没得到房东证实,房东在国外,委托物业卖的),现在房产证有了,但没有土地证,但说年底可以办的,请问下,1 那边的房子真有商品房吗?2 这类房子怎么操作可以替我客户规避风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