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在外省解决不了的案件,在北京哪了立案,事情原因女方是怀疑自己女儿被女婿杀害,但是证据不是很充足,或有其他原因,想到北京来解决,应该如何进行。。。
曾素莲,女,27岁,家住温州市平阳县萧江镇阳光小苑,于7月7日凌晨被其狠心的丈夫(谢尚勇,32岁,平阳县前进村人)殴打,并残忍的从五楼家中扔出窗外当场死亡,以企图造成自杀的假象。(另有可能直接殴打致死,从窗口抛尸灭迹,试图制造自杀错象),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而法律却在权利面前黯然失色,只因谢尚勇家庭背景势力比较强大,而致使平阳县公安局的警察对事实无过多慎密侦查,案件进程缓慢,更是只听取其片面之词,办案过程不能让人信服,抛弃严正的法律对谢尚勇一味进行包庇,让人面兽心的谢尚勇一直逍遥法外。
谢尚勇暴力倾向严重(曾素莲死后据其邻居所述,谢尚勇几年前曾因抢劫判刑三年,出狱后也因卖假手机被抓入狱八个月,是地方上有名的卑劣之人,与多人结怨甚深),曾经多次殴打曾素莲,并多次扬言要将她打死扔于窗外。二人结婚两年来,曾素莲温柔贤惠,念夫妻感情对谢尚勇几次三番的暴力独自忍受,在死亡当天更体贴的特地给谢尚勇买衣服,岂料回家并被自己曾经共枕之人杀害。
经查验,曾素莲遍体鳞伤、全身都是淤血,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右手手腕骨折、左手手指骨折,左脚拇指受伤且指甲被剥落,后脑两处被严重击伤破洞,右眼受伤变形严重,其场面惨不忍睹。种种事实表明曾素莲实非自杀,此事在平阳县造成极大的反响。而谢尚勇“魔鬼”般的行径也令曾素莲家人忍无可忍,非常期望将之绳之以法。无奈曾素莲家人都是农民,无处申辩,更没有如谢尚勇家有着厚实的家庭背景为其撑腰,只能终日呼天喊地、以泪洗面。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侦查部门却对如此性质恶性的案件却审查缓慢,面对并不复杂的案件,时过近月却进展甚微,更是在案件侦查还未终结前释放犯罪嫌疑人。
如此心狠手辣惨无人道的畜生,此等丧失人性的魔鬼岂能让王法容下?难道借用职位就能只手遮天,置法律与不顾?这是一条人命,活生生的一条人命,难道权利就能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中?面对如此性质恶劣的凶杀案件,却能无动于衷,一味包庇嫌疑人,天理何在,正义何存?难道背后有势力撑腰,并能胡作非为,甚至于剥夺他人生命?
犯罪嫌疑人现在仍逍遥法外,不时能看到他出来闲逛、谈笑风生的身影。这社会正义何在,公理何在,法律的尊严何在。希望还法律一个公正,能让案件水落石出,还死者一个公道一个清白,将凶手绳之于法。
比如像类似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去解决。。。。
我堂弟弟弟晚上喝醉酒后在路边摊拿了两个苹果没给钱,后来被带到当地派出所,拘留了一晚上后放了出来。听说在里面拍了照片,留了指纹和血样!他很害怕,请问这样是不是算立案!就是所谓的案底。这样的案底会不会过了某段时间自动消失?盼回复,谢谢! 像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全国联网了,比如火车上查身份证会不会带来麻烦?
劳动争议的问题,08年12月到中院进行二审立案,09年2月中院已开庭审理,但到现在仍没有判决书下来,
劳动争议的问题,08年12月到中院进行二审立案,09年2月中院已开庭审理,但到现在仍没有判决书下来,请问一下,劳动争议从二审立案到二审判决书下来,有没有时间限制,是不是要无限期等下去? 不是没有耐心,关键是厂方都要搬离深圳了,如不加快审理的话,到时,判决书下来了,但厂方已离开深圳了,判决的钱还能要回来吗?08
我于2004年5月8号进入被诉人A公司,从事化肥业务内勤,直到我离职2008年11月22日,公司未按相关规定给我办理社会保险。我通过工作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结果为被诉人应自在裁决书生效之日起30天内依法为我补缴2004年5月8号至2008年11月22日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具体缴费办法以各经办中心核算认定为准。
95年我经房产中介公司介绍,购买了一套一室户,当时身份证没带,唯恐房子买不到,就用包里的私营企业图章在买房合同上盖个章,后公司一直未交税未年检,99年9月就被吊销营业执照。2009年6月我注销了公司。 2000年,因该房屋楼梯断裂、墙面和大梁出现严重开裂,最终不得不用钢梁支撑,由于该房屋的严重质量问题,还被上海电
上周六晚上(1月23日)在餐厅遗忘了钱包,里面有贵重物品,后来调录像发现是被一老太太拿走,他和家人来用餐,结账刷的银行卡,于是报了警。随后跟警察去了派出所,他说有银行卡号和录像肯定能找到人,一两天就通知我,还留了我电话。结果今天都周三了,打电话过去,根本没跟那个警察通上电话,接电话的民警也是敷衍了事,
你好,我们和公司发生劳动纠纷。我们在一家商场上班,我们的老板和商场是合作关系,我们老板没有进行工商注册。商场和老板都没有与我们签字劳动用工合同,也没有给我们节假日,没有办理社会保险等。我们现在到法院起诉商场和我们的老板,立案庭给我们立案为经济纠纷案件,要我们每人交几大千的费用。理由是商场已经注销,是
你好,我们和公司发生劳动纠纷。我们在一家商场上班,我们的老板和商场是合作关系,我们老板没有进行工商注册。商场和老板都没有与我们签字劳动用工合同,也没有给我们节假日,没有办理社会保险等。我们现在到法院起诉商场和我们的老板,立案庭给我们立案为经济纠纷案件,要我们每人交几大千的费用。理由是商场已经注销,是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2010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执行时间是立案之日起还是从第一次开庭之日算??
2010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执行时间是立案之日起还是从第一次开庭之日算??
我同学的父亲在学校食堂干了将近30,现在被辞退了,要求补偿,学校只同意给9000,多一分都不给,保险什么的更没有,法院与政府官官相护,不给立案,应该怎么办??真搞不明白,要法律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