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里出了急事,老人生病住院需要大开支,想到了去借高利贷。高利贷者让我去租辆车来抵押,我去租了。然后签了合同,他也通过转账把钱给了我。但是他让我取了一大半给他,说是另外给我打。结果我钱拿给他了,他就耍赖了,钱不给,车却拿走了。我留了个心眼,录了音,但是被他发现强迫删除了(我也不知道能不能进行数据恢复)。我想报警处理,但是我有所顾忌。因为我知道我这个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了。但是我想讨要一个说法,请问我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去处理这个事情?
事情是这样的,2011年4月21日我向王艺谋借款12万,担保人俞志伟。借条是这么写的:今借到王正(王艺谋的儿子)人民币12万元,于3个月内还清。担保人俞志伟,未写款项用途,钱是从王艺谋那里拿的,并不是从他儿子那里拿的,只不过借条是这么写的。 借款后钱拿给俞志伟去还王艺谋,当时也打了电话给王艺谋,王艺谋说好的,但
B把20万托A借给C 没有定合同 只是用A的名义写了欠条 一年后C因为生意出问题 欠了许多借贷款 B就天天来A家闹事 A怎么办
2009年时,小苏因为民间借贷的纠纷被小廖告上法院,因无力偿还借贷 。最终法院于2010年执行裁定将小苏的房产强制拍卖来偿还小苏的民间 借贷。然后我通过法院的拍卖买得并办理取得了该房产的产权登记证书 。在拍卖后,法院只叫来的小苏过来签字,没有叫上小苏的妻子及儿女 (在房产证上只有小苏一个人的名字)。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家借钱给人家,人家现在跑了,连带妻儿,而且还欠别人很多钱,据说还有欠银行的。我现在报警人家不受理,说是民间借贷不受理。那我现在起诉的话,多久会判下案子,而且胜诉有多大呢
因为当民间借贷担保人被起诉,借款人没能力偿还了。但是债权人只起诉了我们四个担保人中的三个,他说那个人没有偿还能力,其实不是,那个人跟我们一样都是事业单位,有偿还能力,他这么做合法吗?有没有偿还能力是谁说了算??我们该怎么做才能追加上他??
2012年10月我为朋友担保借款1万6千元。当时说是当月还清。但借款人一直未还,2013年8月份借贷人起诉,一共起诉三人,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