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西安的居民,我父亲继承我爷爷奶奶的宅基地约176平米,因为这块宅基地共356平米是和我大伯一起继承的,一人一半,后来我大伯把这块宅基地给了他的大儿子,他随小儿子出去居住,1993年确权时,土地证是我父亲和我大伯的名字,在2006年左右我大伯的大儿子在我家宅基地上盖房子,居住至今,盖房子没有经过我们同意,
我们现在在农村老家有一套房产,因为我们的户口现在都不在村里,只有我爷爷的户口在村里,我爷爷要是不在了,我们只有房屋的继承权,那是不是只要宅基地上的房子一直在的话,村委会就没有权利吧宅基地收回?
我们一家人现在户口都不在村里,但是我爷爷的户口在村里,在村子里也有一套房子,要是以后我爷爷不在了,我们能不能继承宅基地?要是想拆掉房子重新盖的话需要经过村里的同意吗?
我家门前有条路,路南以前有条河,10多年前我家把河填平了,在之上盖了一间厕所和一个沼气池,但是现在河南面的那家要扩建盖新房,要侵占这块地,那该怎么办呢?
我们镇政府在2010年5月份给每户村民写了一份承诺书,大致内容是:如果我们组以后拆迁在原庄台上安排宅基地.现在已经有7户开始拆迁了,而镇政府又以2010年8月出台的一份:仪政发(2010)125号文件,市政府关于印发《仪征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第23条规定:城市规划控制区内,不得单独安排被拆迁人宅
我们镇政府在2010年5月份给每户村民写了一份承诺书,大致内容是:如果我们组以后拆迁在原庄台上安排宅基地.现在已经有7户开始拆迁了,而镇政府又以2010年8月出台的一份:仪政发(2010)125号文件,市政府关于印发《仪征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第23条规定:城市规划控制区内,不得单独安排被拆迁人宅
丘于2006年购买了位于深圳宝安区一村民林先生宅基地及地上楼房(该房屋是其于1998年从本村一港人购买,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但因其他原因于2012年由居委会盖章证明。购买当时林先生称土地规划许可证等有关资料,已上交村委申请办理房产证,产权人仍是第一手港人名下。故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现丘对访房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农村宅基地证办理过户的问题,我家的房子是1989年我父亲出钱建的,但宅基地证是我爷爷的名字一直到现在,我爷爷已经去世二十多年了,现在我们想把宅基地证转到我父亲或我的名下要怎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