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离婚案件开庭当中,第一次开庭审理完了(开庭时有她的一些家属在场旁听),法院判不离婚。现在要第二次开庭审理了,期间(有半年多原告一直不让被告看望孩子,电话也不开机),现在做为被告可以要求法官不公开审理吗?就是当庭只有原告和被告没有其他人旁听;再就是原告一直不让被告看望孩子是否违法,法官是否可以就这点判她的罪?我很想要孩子,只是孩子今年5岁,可以把孩子给我吗?还有原告已经把家中的贵重物品拿走,第一次开庭却不承认家中有这些东西,而且还要我再分给她家具家电(家具家电的发票和说明书都已被她拿走)和本没有的存款,请问我该怎么办?
2000年11月结婚,男方上门女婿,有一个8岁的女儿和1岁半的儿子,男方与第三者同居,准备离婚。结婚用房是女方父亲建造,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女方父亲;女方母亲早已过逝,户口本上的户主一直是女方父亲。后来,给女方父亲建造了三间老年房,尚未办理房产证。请问孩子的抚养权及财产如何分割?这样等到2010年11月份后再起诉财产
我姨夫因为有了外遇,我姨他们经常吵架,而且他屡次不改。我姨他们有一个男孩17岁和一个女孩14岁。家里有三间平房,新盖的,还有拖拉机。如果我姨和姨夫离婚,我姨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财产方面能得到什么?如果不能得到房子,能得到相当一半房价的补偿吗?请各位律师指教!
一年前老公带着存款(约10万元)离开家,与别的女人一起生活,不管不顾三岁的孩子,因工作原因,目前孩子寄养在老家他父母那里,现在女方要求离婚,但是在财产分配上一直达不成协议,男方要求:说没钱了花的还剩四万元,孩子的抚养费女方一次性给清,只能看孩子不能接,房子没有份(房子是男方老家的,结婚前就有的),请问财
男方2010年突发性疾病,从生病到现在一直由父母照顾,2012年1月份和公司处理男方的赔偿款问题时,产生了矛盾,女方要求公司给男方的治疗费归她,她请人照顾病人,但是不管其父母,但是其父母在看到媳妇在公司要给赔偿治疗费的情况下,她才要求自己照顾病人,而且提出的条件也很苛刻,男方父母就不同意,然后媳妇又提出要离
第一次起拆离婚时只主张离婚与孩子的抚养问题而不主张对财产分割,这可行吗?
43岁了要离婚,有孩子,有一拆迁房产(登记时用男方名)暂无房产证有一车辆。由于财产分割意见不同无法协议离婚,可否只起拆离婚与孩子的抚养问题,待离婚后再起拆分割财产。现在男方想一点一点的卖财产(现在开始在与人交易车辆),作为女方我该怎么办 男方一直强调装修房时有借款高利贷(2分利息)现在有30万的外债
你好 请问 现在我父母准备立马离婚 我今年18岁已成年 我有权利选择谁成为我的抚养人吗?可不可以爸爸妈妈都不选?他们离婚后双方都应该为孩子提供抚养费生活费吗
你好,我想咨询下关于离婚的事情,女方在09年起诉国男方离婚(因为女方当时在外面有了其他男人),男方很气愤,但没确凿的证据证明女方有人了,所以就没同意离婚,直到现在女的也很少回来,来也只是看看儿子(今年13岁),中途也谈过很多次离婚,因为有一套130平米的房子是唯一的财产,男方想过户给孩子,谁抚养孩子就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