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黑龙江省穆棱市兴源镇康吉春的,因国家建设铁路,占用我家住宅,现在,评估价以下来,现在的补偿价格要是重建,根本就不够,我想咨询一下农村一户一房的合法面积和动迁补偿标准
我们家的房子是临街门市,没有房照 ,但是有经营执照, 现在房子要动迁了。我们想用这个房子跟开发出来的房子 一平换一平 可以吗?
土地证是婆婆的,动迁协议书是四个人的.当时购买了一些面积,由安置对象外的第五人参与出资,出资人能获得房屋份额吗,如有,应该是多少.我们一共分了两套房子,如果其中的一套给第五人.那么他应该出资多少.如果婆婆坚持给第五人一套,并且四人当中还有一人就是老公支持,我该怎么办
你好:我家的房屋先在动迁了,是棚户区改造。但是开发商现执行的并不是有关国家关于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或相差甚远,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利呢?
如果俩人离婚,现在所居住的房子是由以前单位分配所得经过房改后归个人所有但现在已动迁发放新房但房屋产权证上只有其中一方的名字,家中还有个一个女儿未婚。请问这样的话,家中的房子及其存款将如何分配?
位处河北省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王家庄村1.2组村实属采煤沉陷区,村民一直上访到国家信访办。但当地政府一直没有明确的答复,我们想知道煤沉陷区房屋动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
2002年我家有一套在浦东新区茂兴路的房屋,面积为24平方米,当时房屋中有四个人的户口:78岁的母亲黄瑞花,70岁的父亲潘根焕,49岁未婚的大令青年弟弟(后经鉴定为三等智力殘疾),26岁未婚的我儿子潘青(当时在美国留学并工作,现为美籍华人)。后来在2002年这套房子动迁了,我家只分到了三林地区一套80.64平米的二室一厅
前几年我家有一套在浦东新区茂兴路的房屋,面积为24平方米,当时房屋中有四个人的户口:78岁的母亲,70岁的父亲,49岁未婚的大令青年弟弟(后经鉴定为三等智力殘疾),26岁未婚的我儿子。这套房子动迁了,我家只分到了三林地区一套80.64平米的二室一厅的房子。现在我和我爱人双知青都回上海了,经多方了解,都说我们有三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