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租赁合同上没有明确租赁方住房人数,租赁方也没有通知出租方实际多住了一个人。出租方有权事后以多住了一个人为由,追加租赁期房租吗?
但是合同中约定:不得转租、转让和转借,否则视为什么违约。多住一个可以理解为转借吗?这样房东可以加租金吗?
我是两个月前租的房子,当时房东没有告知有漏水的前科。一个月前房屋开始漏水。是上面漏的水、但上面也是他家的。然后联系了房东、也维修过一次。当时不漏了。但过了一个月的今天有开始漏水了。严重妨碍了我的日常生活。当时合同签的10个月的。但现在不想租了、请问怎么才能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您好,今天我母亲去房屋中介公司签顶了房租租赁合同,由他们代租,签完合同回家后跟我们说了里面的条款,我们感觉很不合理,跟他们线上他们不愿意更改合同,那我们能撤销吗?什么权利义务都还没有履行呢,如果他们起诉我们,我们该怎么办
我在2010年10月17日与一房主提前签订了从2011年1月24日到2011年8月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于当时房主要500元的押金,但是我没给!所以房主拿走了甲乙两份合同!现在我不想租这个房子了!我现在担心房主等到明年合同终止时,拿着合同向我要房租!我现在能让她写一个合同作废的声明吗!
房东(甲方)和房屋租住者(乙方),于2010年06月28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一年,合同中附有若有违约情况应赔偿一万元人民币。乙方签订合同后先交了半年租金及房屋公物押金500元,(并口头说提前一个月通知他再交下半年租金)现在还有一个月,前半年的租期即将到期,而乙方说下半年不租了,请问如此情况乙方有什么过错?
店面合同 租赁期为3年 自2009年5月1日起至2012年4月30日止 1。乙方须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0元整,租赁期满,乙方费用结算清楚并经甲方验收店面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证金给乙方。 2。第一年为优惠期,免租金及物业费。第二年月租金为每平方米捌元整(含物业费)。第三年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十元(含物业
租赁期为3年 自2009年5月1日起至2012年4月30日止 1。乙方须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0元整,租赁期满,乙方费用结算清楚并经甲方验收店面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证金给乙方。 2。第一年为优惠期,免租金及物业费。第二年月租金为每平方米捌元整(含物业费)。第三年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十元(含物业费)。 3
租赁合同没有明确规定修缮义务的情况下,水管老化导致房屋进水,责任归谁承担
承租人于晚上10点入睡,第二日一早醒了,发现水管以喷洒的形式漏水,全屋淹水高度达5毫米。发现后已立即关闭水源总开关,并通知物业管理处工程部人员上门更换水管。水管为热水器冷水出水管,工作人员称水管泄露原因为水管老化。 租赁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 问题一:因水管漏水导致房屋木地板出现的问题,责任由出租
上海中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平可以不履行租赁合同、私自转借我的房屋、无视法律、强占民房吗?
本人通过房屋中介出租房屋,承租人:中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平,房屋租赁时间为“2012.8.1-2013.7.31”(有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提前一个月通过中介告知承租人:合同到期出租人须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但承租方不但不履行合同,在我们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13年4月24日将我们的房屋私自转借給第三方(我们已持有张志平转借房屋的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