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和继父92年结婚的,96年的时候母亲单位集资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我母亲的名字,继父那边带了个弟弟,继父在跟母亲在一起没多久后单位就破产了,这期间只打了点零工,2010年继父得病去世,母亲也去世了,想请问下弟弟有无继承权。继承后再出售是不是有遗产税?(我们是重庆的,我的亲生父亲和弟弟的亲生母亲都已经去世)先谢谢解答的律师!
女方与男方已再婚姻16年,三年前买的房子,现在还在还贷款。现男方癌症晚期,没几个月了.男方再婚前2个子女,女方1个子女,男方还有个老父亲.怎么样保证男方子女以后不来争房产及 遗产
我在黑龙江,我想咨询有关房产问题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我老公是继母,在我们结婚的时候我们把房照改成我老公的名字,可是现在继母要房子我们应该怎么办
夫妻健在时买的单位房子,当时只有80%产权,女方不在后,才取得全部产权办的房产证,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请问房子是否有女方的部分,占多少比例
父亲去世留下的房子如果母亲要将其变卖是需要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公证的,但是母亲若将房本改成女儿的名字后她有权将其变卖么?又是怎样的大概流程?例如需不需要女儿(未满18周岁)的签字许可?或在女儿年满18周岁后流程是怎样的?女儿还有半年年满18
情况:公公突然去世,名下的房产一套现在居住着的房子(产证上共同产权人:去世的公公、婆婆以及我老公三个人的名字),公公的父亲(就是爷爷)还在世 问:照理说遗产可以由夫妻、子女和父母继承,但这套房子目前是我们居住着的,也没有其他多余的房产,他爷爷如果想要这个遗产,能不能强迫我们变卖这套房产,拿走属于他的
老人共有四个子女,去世后留下房产一套,四个子女均有权继承,经过协商,四个子女均同意由大儿子继承这套房产,大儿子给予其它三个子女经济补偿。请问这套房产公证的具体流程,另外这套房产还需要进行价值评估么?
老人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有一套房子,子女协商给最小的弟弟,需要全部到公证处公证,但其中一个女儿去世了,那么需要她的配偶和子女都到场吗,需要什么证明吗?
各位律师先生\小姐: 我要请教,目前我所居住的房屋为外祖父当年因为老房居住面积太小,单位福利分房所得,后可以转为产权房的时候由我母亲支付购房款及办理所有手续,房产证上写了我、我母亲及外祖父母的名字。现因当时外祖父母去世时未立下书面遗嘱,只是口头在我母亲及家中老大的面前说这套房屋给我母亲(目前老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有关房产问题。男方上海户籍,女方外省市户籍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有关房产问题。男方上海户籍,女方外省市户籍。男方现有房产为婚前动迁所得,房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人名字。男方于08年与女方结婚,09年生一儿子。户口本上有儿子名字。请问双方如果离婚,房产如何分配?女方是否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