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宛运集团公司一名五级伤残职工,2003年企业改制按五级工伤,不解除劳动关系,不做一次性处理;我应该2009年退休,而单位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提前在2005年给我办理了退休手续,终止了劳动关系,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安置补偿费。
93年离休前我一直从事行政工作,先后任公社书记、二轻局局长,在外贸局任局长、书记时离休,现在外贸局为企业,我也按企业离休人员享受待遇,这样对吗?
您好! 我想咨询如下问题: 在98年时候,我作为一名企业民警,在执行任务中因工枪伤,鉴定为9级伤残,每年次疗伤均由企业报销费用。但是,目前因企业改制,民警转入地方工作,又由于当初受伤后未及时进行工伤鉴定,所以没有工伤鉴定文书,自身只有记功证书,集团公司慰问信和伤情法医鉴定。目前,地方公安机关认为伤情时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不签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政府是否可以限制我们的一切?
我们是陕西省子长县粮食系统的职工,二00六年七月份政府突然说对我们粮食系统要改制,我们来政策的内容都不知道,然而限制我们在一个周内签解除劳动关系,在我们不知内容的情况下,我们部分职工就没有签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这样以来政府就停止我们的一切:工资,养老金、医疗等,还限制我们不能参与政府出台的公益岗位,这
国有资产改制企业可以违反《公司法》的规定仅有几名权威高层就可随意对涉及员工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吗?比如在同一劳动用工合同期内由总经理提议召集几个权威高层人员就可代表广大股东对涉及职工内养、提前退休等劳动用工体制及薪酬待遇诸多员工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随意决策吗?请问其劳动用工管理体制有无时效性、权
我是单位正式职工现在单位改制却得不到平等待遇怎么办?(原因:我在参加工作前和单位签了一个不发工资.不交社保的协议但是几个月后单位又通知我上班给我发工资,给我交社保,现在改制了却只给安置费,其他职工享受的补交社保.补发生活费一概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