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后将其女儿户口一并带回原出生地,因为是农村,回去后也没有房子住没有分地,如果搬迁,我们能享受其他村民同等待遇吗?
现在村里要拆迁,将来能按照人口份分钱,我和孩子还能享受村民待遇吗?
这是春华镇政府给我的答复:"官塘村于家坪组的集体山林到现在并未征收或征用,该组村民更无任何待遇和分配。在召开户主大会与会户主一致认为:胡小燕同志将户口迁回原地时,户主不知情未签字同意,只是组长的同意盖章,如果遇到国家或任何征收的情况,胡小燕同志不享受任何待遇''我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作为政府机
我是在本村生,本村长的。16岁(1980年)工作,户口迁到了工作单位烟草公司。但是39岁(2003年)下了岗。单位说户口原来在哪里,再迁回哪里。又于1999年离婚,2006年才把户口迁回原籍。请问我还能享受村民待遇吗? 现在村里说我是空挂户口,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外村同样经历的人就能够享受村民待遇而我不能? 我应该怎样
由于上学而把户口迁到学校,毕业后迁回原籍为非农业户口,不能享受村里收益分享权益,合法吗
由于上学而把户口迁到学校,毕业后迁回原籍为非农业户口,后又考取研究生,现为在读,村委会以非农业户口为由不能享受村里收益分享权益,合法吗
本人已婚,老公是本地城镇户口,我户口一直放在娘家,是农业户口。现在村里每年分土地承包钱、过节费、占地费以及将来拆迁费,我想请问下,我可以享受村里待遇吗?如果不给,我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谢谢! 请问有那种法律书籍解答这种问题。
各位好,我正在办理离婚,第一次起诉男方不同意,马上就到2次开庭的时间,我这期间问了男方这边村里的领导,一个问题:我们的离婚协议签下来后,我的户口可以不可以不迁出去,如果可以不迁出的话,还能享受本地的福利待遇吗?村里的领导说,我跟男方共同生活的时间不够长,最起码得10年以上,还说共同生活期间没有共同财产
户口没在村里,但人口田一直是我家的,现村里做水库,田地都的淹没,村里有户口的每年补助几千元,村长说我们家没户口,人口田收回,什么补贴都没的享受,以前没做水库前都没说田地要收回,现在利益面前,说要收回,我该怎么办?
户口没在村里,但以前分的人口田一直是我家的,没有收回,现在村里做水库,每个人口补助好几千,田地都的淹没,而现在村长说我们家没户口,田地都的收回,不享受补贴,请问这么做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