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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后户口迁回农村(原籍)还能再享受村民待遇了吗?

离婚后户口迁回农村(原籍)还能再享受村民待遇了吗? 我是在本村生,本村长的。16岁(1980年)工作,户口迁到了工作单位烟草公司。但是39岁(2003年)下了岗。单位说户口原来在哪里,再迁回哪里。又于1999年离婚,2006年才把户口迁回原籍。请问我还能享受村民待遇吗?
现在村里说我是空挂户口,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外村同样经历的人就能够享受村民待遇而我不能?
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NGW(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2-06-30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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