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均为1961年生,爸爸现在镇政府上班,妈妈是小学老师,均为正式编制员工.家有三个孩子,老大81年生,老二87年生,老三92年生.曾在88年因超生已已被党内严重警告,并且征收抚育费处理过.事隔多年,现有好事者上访举报我父母超生,想咨询下律师,像我们家这情况,如果追究下来的话我父母会被双开吗?如果我父母现在办理离婚的话(把老大老二跟我爸,老三跟着我妈),政府还会不会追究?恳请律师给点意见,谢谢!
现在国家人口普查,计划超生费也抓得紧张,甚至以超生费为借口,万事以交完超生费才处理,比如大学生的贷款书必须得交完超生费才给以盖章。每个孩子都上大学了,到底超生费是何时(即孩子多少岁)才会终止呢?
对在人口普查登记过程中如实申报的计划外生育的人员,按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标准征收社会抚养
对在人口普查登记过程中如实申报的计划外生育的人员,按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生活困难的家庭,经当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 是不是还要罚款?
计划生育执法人员在收取超生费时,由于一时无法凑齐,无法一次缴清,执法人员便把孩子与母亲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把人扣押!我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户口在农村丶妻子与小孩户口在城区丶现已迁入农村丶已在农村交了社会抚养费丶计划生育证明丶已证明计划生育无问题丶社会抚养费已征收清丶地方不给收据丶城区计划部門说他们有权重征社会抚养费丶天天到我家闹丶问各位律事我该如何应对
我妹妹离婚了,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前一段出国去了.无法及时回来参加妇检.计生人员把我父亲关押在镇政府.请问这是合法的吗?我该找那个部门处理此事?
中央、省驻穗单位人员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广州市有具体规定了吗?
广州市已于2009年2月发出了《关于解决广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问题的若干规定》,其中规定中央、省驻穗单位人员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奖励政策执行。目前,在省里政策已确定的情况下,广州市还需根据省的政策,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关于这两类人员的奖励方案。因此,中央、省驻穗单位人员应按照广州市下一步的
您好: 我是黑龙江省鸡西市的一名公务员,三年前妻子去深圳一家私企工作,不是国有企业,象我这种情况是否符合休探亲假的条件,是不是我妻子也必须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我才可以休呢?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