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夫妻双方为国家在职人员,计划生育超生
夫妻双方为国家在职人员,计划生育超生 父母均为1961年生,爸爸现在镇政府上班,妈妈是小学老师,均为正式编制员工.家有三个孩子,老大81年生,老二87年生,老三92年生.曾在88年因超生已已被党内严重警告,并且征收抚育费处理过.事隔多年,现有好事者上访举报我父母超生,想咨询下律师,像我们家这情况,如果追究下来的话我父母会被双开吗?如果我父母现在办理离婚的话(把老大老二跟我爸,老三跟着我妈),政府还会不会追究?恳请律师给点意见,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米虫0502(安徽-阜阳)
提问时间:2013-08-17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