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超过16岁未满18岁,因骑车不小心擦倒一个人,他住了几天院,医疗费有我爸全包,但住完之后他去做鉴定说脊椎骨压缩性骨折,就让赔包括误工,营养等各种费用10000元,因我们是乡下人对法不懂(他们法院有人),他们就让我爸去做合议,结果我爸就被忽悠在上面签了字。但我家实在没钱,现在到了强制执行阶段,您看还有什么补救的余地吗?就是开庭也赔不了这么多,但我们现在真的没办法,求求您给我个法子吧,谢谢您啦!!
跟一供应商签了和解协议,协议上写到期后如不付将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到时不付,法院是不是就直接划我们银行的钱? 最主要的原因是当时只在字面上说付款,实际上对方一直是要开发票给我们的,现在他不开发票,我当然要拒付货款了。真是无理嘛。难道签了这和解就输了?? 还有谁能详细回答下吗?
1、在法院跟一供应商签了和解协议,协议上写到期后如不付将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到时不付,法院是不是就直接划我们银行的钱? 2、最主要的原因是当时只在字面上说付款,实际上对方一直是要开发票给我们的,现在他不开发票,我当然要拒付货款了。真是无理嘛。难道签了这和解就输了?? 1、那我们以此没开票为抗辩理由充分吗
如何保证强制执行的执行结果? 这是民间借贷的案子,有借条,法院已判决我们为胜诉,我们已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在我们已提供被执行人住宅、生意场所的情况下,执行人员一直说找不到被执行人,那请问此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法院判决被告方赔偿医疗费,可被告方及父母多出去不赔,被告方家中爷爷奶奶大伯在家及被告方新买的房子 法院叫原告交了300元公告费 可到现在没乙点消息 请问在公告期间可否申请强制执行?如何申请?谢谢各位的法律援助!
我是一名居住在大连普通的中国公民,2008年6月我通过大连某A房地产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购买一套二手房,并交给该公司定金,中介费和代办过户契税费共31万元,但是该公司没有为我办理任何合同约定的手续,且拒不返还我的资金,我于2008年10月向法院起二公司,要求返还我被其占用的购房款和承担利息,法院于2009年4月判令
接第一个问题后续, 因为当初委托律师时,签定了,不管是一审还是怎样到最后执行完毕,只给律师2万(1万律师说是法院收取了,可以拿到法院的发票,但是现在我们看到发票)。 要如果我们不给律师代收强制执行款的权力,能保证执行效果吗? 还要付给法院多少强制执行费用?给律师还要付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