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审中已经提交了全部证据,在二审中,这些证据是否会被全部转至二审法院?在二审中,还需要重新提交一遍一审中已经提交过的证据吗?
一审结束后我去法院拿判决书时,书记员主动将所有证据原件都退回给我了。之后我因不服判决,于4日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并已缴纳了上诉费用,请问,我是否需要将之前书记员退回给我的证据原件重新提交给法院?如需提交,需交给一审法院还是二审法院? 补充:我到现在都还没有收到法院任何关于提交证据的通知,所以
有证据证明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一审中对方也承认签了协议,目前这份协议在对方手里,一审前曾经向法院申请过调取该证据,被法院驳回说假如对方不认可也这份证据存在,也无法调取,请问二审中需要申请法院调取证据,法院才会以对方拒不出示证据而采用证据推定吗?
法院通知二审开庭,目前准备要求查阅档案,一审已申请证据保全,是否一审的双方证据都在档案内,什么情况需要带一审的证据到二审开庭? 一审有举证期限,请问二审有没有规定举证期限?
在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需要提交的证明中,是事故前三个月及休息时间工资单,加公司章及财务章。工资超过两千需提供事故前三月及休息期间个税税单或银行交易记录吗
我与公司劳动纠纷一审胜,公司不服上诉。8月立案,10月开庭,庭上审判长要我举证加班时间,我只有加班事实,老板为了不付加班费不肯装考勤,我自己加班后确定的时间,当时他同意以后不忙的情况下可以调休,我提出调休时他又赖掉了。 11月法院来电话说上诉人又有新证据,那么10月开庭怎么不提交?按新证据规定10月以后
在二审开庭时,老板交了份伪证,我当场拿出证据反驳。如果庭后还有证据,能否视为新证据?不质证会有什么后果? 在二审第一次开庭时,看到此案件安排一次开庭。一审后到二审开庭时的证据,法律规定作为新证据。开庭时,对方没有新证据。怎么庭后还会有证据提交呢?如果属于新证据的也只有在二审庭后的证据可属于新证据。二
父亲于2011年1月通过汇款方式借了两万元给乡下一个人,未有打欠条,对方一直未归还。2013年3月父亲意外去世,现这位没良心的人反口说已经在2012年8月初在我父亲回乡下时将钱亲自还给他。(事实上父亲并非那个时候回过乡下,与其所述有出入) 问题: 现我们手头只有当年的汇款单据,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还需要向法院提
我丈夫有打骂我。我也和法院出具了证人证言。 但是我不想离婚的。主要怕孩子被对方争取,对自己不自信。 我没有提交有利抚养子女的证明。已经过了举证期限。 如我坚持不离婚,会不会一审在对方的坚持下判决离婚了呢? 如因为孩子的有利抚养证据没有提交,会不会影响我失去孩子? 我有利抚养子女的证据:工作收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