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苏州一家公司任职前台接待,于8月10号提出离职申请,并且经理批了。8月25号下班时我跟人事主管说,这是我上班最后一天,从明天起不来了。8月26号接到公司电话,说经理要开除我,因为我未满一个月离职期就走人。我想问:公司有权利开除我吗?如果开除我会给我赔偿吗?我能拿到8月份上班那些天的工资吗?谢谢,这都是我关心的问题
经理说要在离职证明上写明,我是被开除的,这合法吗
有一劳务员工向用工单位提出书面离职申请,且该员工又有急事必须得马上离开,但是得到用工单位的回复是需要一个月后批准后离职,否则将要扣工资还说公司一直是这样规定的,合同也是这样写的。该员工上了大半年了还没有收到入职时签的合同,他又把离职申请表从当班组长那拿了回来。那么这个员工怎样才能拿到完整的工资并可以
正式员工未提前30天通知离职,公司如何约束?可以扣一个月待通知金吗?
正式员工未提前30天通知离职,公司如何约束?可以扣一个月待通知金吗?
你好,我是广东的,我想咨询一下:我是2005年8月6日入职某公司的,2010年5月5日办理完离职手续,在这期间,公司一直未给我缴交社会养老保险,但现在离职手续已办妥,工资已结清,是否还有权向公司追讨之前未缴交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呢?
我在公司离职了一个半月后,公司一直暂缓我的工资、奖金及报销费用,而且工作的最后一个月没有奖金,公司说这是公司的规定,具体原因是不是我负责的客户出现的经济上的纠纷,公司的想法是等公司把这个客户的问题处理完毕才能发放我的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要怎么样才能拿回我的工资?
因为爱人要做人流,需要照顾,4天没能去上班,可其中4天中的第2天我与管理组长电话说过,说我家里有事,需要请假几天,可我第四天回去上班,公司科长便说组长说话不算,说组长只能批2天,便视我自动离职,我是7月17日离开公司的,我们公司是每月25号拿上个月工资,7月25号公司不发我6月分的工资,既然我六月的工资都拿不到
请各位律师朋友帮个忙,看完我的描述,帮我解决一下,由于我不太懂法,谢谢!本人现遇到的问题是:要求离职,公司不批,公司先前称合同未到期,不是想走就能走的,现在我递了辞职报告已经一个月之久了,但是领导还是不让走,由于我之前是驻外销售售后服务人员,所以和公司有差旅费未报销完,公司不让报,而且我之前销售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