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新的股东收购,变更股东。公司原项目全部结束,新股东留下部分人员处理余下事项,大部分人员辞退。如果我不想在公司被接管后留下再继续为公司服务,能否要求解除合约并赔偿?
我所在的一家公司原有2个股东组成,但经营不好,经过协议两个股东决定注销工司,但其中一个股东接管公司财产、厂房及员工,并更改公司名,但公司的经营模式变了,待遇也有变动,做为员工我不想在这种工作模式、待遇下工作了,请问我该如何处理,如果离开会得到补偿吗?
公司更换大股东,领导让人事和法务共同商讨以后可以出现的问题,让我们想好以什么方式来保护好员工的最大利益,人事部门如何为员工在新股东下争取最大利益?能长期保持的,不能长期保持的,短期内怎么争取最大利益?
A公司无法经营,让员工调到B公司,AB公司是从属关系,这样员工是否可以让A公司给予补偿?
就职于一家A物业公司,现A物业公司要撤离,要求公司员工调到B公司,但不在一个城市,员工不同意调的可否要求公司给予补偿?(B公司是A公司的总公司,A公司是一个下属分公司)
您好,请问新注册公司如果变更股东? 由于新注册公司不想与我有任何关系,想让一朋友当法人,后来财务公司说任何人都不愿意承担这个责任的,所以只能让我爱人当了法人,我朋友当了股东,(10W是由我爱人转到我朋友卡里,由我朋友转到银行验资的),前期自己只专注技术和业务开发,没有具体了解法人与股东的关系,后来财务
法人全权负责公司注册流程,但在公司未注册的情况下,法人与别人签了经营合同,合同中乙方的姓名写的是法人的名字,合同中并未提及公司名称,现在其它股东退股,需要承担责任吗?承担何种责任?
单位所在地本来是在江阴,但是项目部是在溧阳,招聘的时候也是在溧阳招聘的,而合同上的工作地点是写的:岗位所在地。现在公司项目由于经营困难,将项目转包给另一家公司,不跟我们解除合同,并将公司项目的员工一起转包给另一家公司! 想问下:1、公司之前签署的合同,工作地不明确是否违法劳动法 2、公司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