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别人的老婆产生关系 男方要我赔偿
我和别人的老婆产生关系 男方要我赔偿8万 我该怎么办
现在我有个朋友她老公08年4月分就开始分居 也不管孩子 现朋友想突出离婚 她老公的说如果要离婚 要我朋友赔偿一笔钱 但是我朋友凭什么要赔偿他一笔钱 想要她老公每月付抚孩子养费 现在应该可以起诉离婚吧 如果起诉成功率高吗 现在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中间家长劝和后男方回家住了1-2天又离开了 那算满两年吗 男方结婚前帮女方
只有女方婚外情的聊天记录,举列聊天内容女方的:(老公,我好想你啊,我想你想的都快疯了,你好久都没抱我了,我好怀念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哦,我们什么时候可以象以前那样啊、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是那么的快乐, )当然也有聊性方面的内容。。这样的聊天内容可以做为女方婚外情的证据吗?男方提出离婚可以要求女方赔偿吗?还有在此
女方出现第三者提出离婚,需要赔偿男方结婚请喜酒或收聘礼的钱吗
女方在于男方交往之前,曾于女方现在出现的第三者谈过,但后来因家人反对并帮其介绍现在的老公,但女方于其现在老公谈恋爱的时候,一直于女方现在的第三者有短信上的来往,女方中途也试图于其现在的老公提出分手,但其家人不同意,现在女方以于其老公结婚三个月,但是发现跟其老公根本合不来。不管是爱好或生活上,但是她跟
同居一年半的男女,因女方第一胎流产造成身体营养跟不上,怀第二胎时因身体不适而患有肾炎综合症。男方因此向女方提出分手,女方是否有权力要求对方赔偿?根据中国《婚姻法》,请问男方应该赔偿女方费用大概是多少?
律师您好:我与老婆于2008年7月31日结婚,我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婚后一个月离家出走20天左右,感情不太好,2009年6月15日生下一女儿,女儿2个多月扔在车站,不管不问,后经协商她带小孩给她一个月500元工资,到2009年9月30日,又为工资吵架,10月1日将女儿抛给我,自已就回娘家,2009年10月4日女儿生病住院,我多次打电话给
我与老公于2008年7月31日结婚,我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并于2008年7月29日双方经过慎重考虚结婚,婚后不久怀孕,怀孕期间原告没有尽到作为丈夫应尽的关怀与照顾,并造谣说我(老婆)要求老公打30万到我的银行卡上,为此,我在孕期中身心都受到极大的打击,我自问此生无愧于人,光明磊落,不料意平白无故受到的冤枉,心情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