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所在农场名下的租赁田已经转租到乙方名下,可租赁合同还在我名下,现在农场重新量了土地,多出了3亩,现乙方要求我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并同时把租赁合同也改签在乙方名下,请问那多出来的3亩田地也归乙方吗? 另本人有10亩社保田,14.6亩租赁田以及一些无账目的田,在2008年租给乙方,三年后本人与乙方签订协议:甲方除13.6亩田地以外的田地归乙方所有。现请问在法律意义上,协议上所说的13.6亩有没有包括社保田?? 而本人与农场签订的租赁合同到2014年12月截止,现在农场统一量地多出3亩,乙方想现在就把合同转到他名下合理吗?? 谢谢!
承租人租赁国有农场自有土地,并修建厂房,征得农场同意后,向外转租厂房,次承租人租赁承租人房屋,但一直没有办理营业执照,被查处。现次承租人起诉承租人赔偿损失,求问出租人有帮次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的业务吗? 农场作为案外人,和本次诉讼有何牵扯,如何准备?
我单位为国营农场,土地为划拨地,近几年为求生存,本单位对外出租了近200亩土地,涉及30多名租赁户,请问,这些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我于1984年承包国有土地到今,每合同是1-5年, 现还有3年合同,政府要收回该做房地产业.我承包地共有20亩,自己开挖鱼塘有10亩,种植果树有200棵,鱼草3亩.请问我能的到那些补偿?
父母95年经过村里从供销社购买的国有土地,用来造房子自住,现因父母已故多年,本人想将房子转让给村上的另一人,但土地使用证上一直仍是父亲的名字,而且证得不到土管局的肯定,属于影印版(邮票、盖章都是影印的),无法过户到本人名下。同样情况的村民有10多户,已问过镇上的供销社,但经办人已逝,源头资料已无法找到,
我是湖北省的,农村的土地都颁发了《经营权证》,但是国有农场一直没有,现在农场想将5000亩土地连片承包给某企业经营30年,请问可以吗?再问行政部门可以颁发《经营权证》吗?由谁发?
2012年10月土地承包合同到期,按当时农场的规定每个工人3.8垧地,重签土地合同,我的土地不够,农场便把A人多的土地签给我了,过了一个月,土地割不出来(A人不往出割地),农场工作人员又把土地合同签给A人了,农场场长说按当时土地承包价格给予我赔偿,不给我土地了,为了农场的和谐,我同意了场领导的决议,但是我想通过
甲方以高价从拍卖中心标得土地,并交纳了出让金.同年乙方与甲方签定土地转让合同(甲方未办理土地使用证书等手续)合约为"甲方把其中两块地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合约履行,而甲方却没有按合约把使用权转到乙方名下.此时(甲方未办理土地使用证书等手续)乙方上诉人民法院,一审和二审都以"第九条 转让方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
国有土地出让过程中,国有单位与一方当事人签订出让合同,但依法定程序国有土地只能采用招拍挂的方式出让,这时一方当事人在国有土地出让时国土部门不同意出让或转让该怎么处理?还有如果一方当事人参与竞价,价格高于双方约定的价格又该如何处理?双方的过户税费该如何分担?
现有一加工厂于2002年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合同租赁国有土地进行生产,但一直以效益不好为由欠缴租赁金,根据合同条款,国土资源局发布公告收回国有土地,但该厂不予理睬,现在可否起诉该厂?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收回国有土地并追回欠缴租赁金以及滞纳金?应该走怎样的司法程序?
本人所在农场名下的租赁田已经转租到乙方名下,可租赁合同还在我名下,现在农场重新量了土地,多出了3亩,现乙方要求我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并同时把租赁合同也改签在乙方名下,请问那多出来的3亩田地也归乙方吗? 另本人有10亩社保田,14.6亩租赁田以及一些无账目的田,在2008年租给乙方,三年后本人与乙方签订协议: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