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发送给一加工厂一批货物,让工厂加工,由于发生了法人更换的纠纷,工厂不认帐,我公司只有一单收据,没有加工合同,请问法院能否受理,我公司有胜诉的可能么?
2010年发送的货物,收据是指手写的收到的货物的收条,没有印件。
我哥现已被司法拘留,再过几天就到出来日期了,可现又被告知还有一个单位也在08年已起诉,这个单位是外地的,他们委托的法院也是他们自己那边的,那么请问这样我哥还可能会连续拘留吗? 那么请问,是不是要是他们在我们当地的法院起诉,那么是要连续被拘留的,因为我们也是去在看他的时候,在拘留所,是拘留所的警官告诉我们的,实在是
与他人订立合同做一部机器,约定了交货时间是收到样品后60天内,但是后来超过了时间我交不出货来,对方又给了延长时间,在这个时间内,对方发现给错了样品,又要求我按新样品赶货,但是给出的时间很短?若是我拒绝作新样品,对方是否可以根据之前的合同告我超出时间交货违约? 如果协商不成 那是我不能按时交货的责任比较大
律师你好: 2003年我有30多吨矿产品,委托一加工厂进行再生加工。当时没有任何手续,只是口头有了约定加工价格!中间由于一些原因我也没有去找过加工方,也没联系过!到了今年,我想去要回我的货物,对方却不再归还,并且变卖货物补偿加工费用,还说要我补偿这几年的保管和占地损失,按每年5000元,其赔偿损失也超过了货物
我是船户 在帮一个钢厂运输焦碳 厂方派了一个压船人 在运输途中船户和压运人合伙卖了一点焦碳 价值大概1万元不到 请问这个属于什么性质?
我是济南市民,前几天在河南郑州订购了一台设备,当时问的物流运费300-400元,几天后物流打电话通知提货,到了才知道运费2000元,物流说是郑州总部定的,其中260元是运费,1740元返回厂家,后来打电话询问厂家,厂家说设备卖便宜了,问物流,物流说发货的说2000元,物流就写的2000元,如果厂家说运费能降下来,就同意,给厂
我是一名货车司机,有一件事情想咨询一下:我在运货中遇到一件事情,我给人运货,运货人让我到一个工厂拉货,装完货后厂里给我开的货单上面有货物名称;重量;金额还有货款由承运人负责这一条,我打电话问拉货人,拉货人说已经在电话里说好了货款过几天给厂里从银行给汇上,厂里一定让我签字,我签上字和车牌号,我要咨询的
我是房客,租期未到,房东未与我商量把房子买了,新房东要求我们这几天搬走,这几天就搬过来。我已把8 9 10这三月房费付了。 这几天还没找到房子,我该怎么办? 但是我的合同丢了怎么办
我们两家公用的通道现由于街道改造变成门面,邻居家交3万给村委会,我家同意将过道让出,村委会口头同意给1万作为补偿,后来村委会只给了6500,给钱之前我们已定了合约,合约上未说明补偿多少,请问现在可以毁约吗?如果毁约的话,我家同他们打官司,胜算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