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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关于加工货物纠纷

关于加工货物纠纷 律师你好:
2003年我有30多吨矿产品,委托一加工厂进行再生加工。当时没有任何手续,只是口头有了约定加工价格!中间由于一些原因我也没有去找过加工方,也没联系过!到了今年,我想去要回我的货物,对方却不再归还,并且变卖货物补偿加工费用,还说要我补偿这几年的保管和占地损失,按每年5000元,其赔偿损失也超过了货物价值。要不就不承认有这回事。让我出具手续!他们这样做合不合法,我还能要回我的货物吗?
我该怎么办。敬请律师给个办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xcvbn……(河南)
提问时间:2010-03-22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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