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亲戚在北京打工,上月10日晚上在小汤山出车祸致使其两人死亡,原因是一辆商混车挂到了电线杆,当场砸倒了两人,司机逃逸 于第二天投案,已经一个多月了,也没有什么进展,我们该何去何从啊!!敬请指教
问题是交警部门往市里交了一个月的责任认定申请,没有批下来昨天给退回来了,说是要追究线杆子的责任需要俩月。可是两位死者还在999急救中心冻着哪,再说两边的家属在北京住着也需要费用,光食宿一天就六七百块钱,再加上尸体冷冻费,那得多少钱啊!一个普通家庭谁能受得了,现在俩月的时间才能处理,想想就头疼。
今年12月13日当天晚上撞碎电动车伤了电动车上的两人后开车逃逸,两人皆是腿部骨折,其中一人需开刀费用好几万,据现在肇事逃逸者说其已在第二天早7点打电话报警自首,那么逃逸者是否就不用负全责,而交警亦不以肇事逃逸罪来处治肇事逃逸司机了呢,难道这就不算肇事逃逸了吗,肇事司机未被拘留,扣车都是经过受害者在网上投
我有一个亲属驾驶电动车在晚间将一个行人撞了之后逃离了现场,被撞的人在大约两小时后被其他人发现并报警,但是警察来了之后该人已经死亡。尸检报告说被害人是颅脑骨折、脑疝出血,被撞后1至2内死亡。现在检查机关是按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起诉,不知是否合理?对您的解答将十分感谢! 按照《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司法认
由于下雪路滑,刮碰了路边行人,当时由于紧张和害怕 错踩油门。车辆向前又和前车发生事故 后弃车躲起来,半小时后主动报警,和打120, 并积极救助伤员,只是轻伤。垫付10000元医药费,现已经痊愈,伤者要求5万元私了,这算是合理范围内吗?这算逃逸吗?保险会不会赔偿?
去年腊月28。我开车碰到马路上的板车,下来没发现有人,路人也没发现有人就叫我走了!第二天交警找上门,说我肇事逃逸,(原来板车碰到人,人倒在绿化带。早上五点天还狠黑,真心没看见)。交钱给老人看病,新年也没心情过。。。老人医院待了一星期花了10几万,人还是死了。。。求法律帮助 我看过网络上有这样的案例,在不
2013年5月6号早上4点30分到5点17分中间,在长治市黎城通往潞城的长邯高速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受害者当场死亡,肇事司机逃逸。家里就剩一年迈的母亲,国家对这方面有什么补偿或政策没有。
某日晚8点左右本人行驶小型轿车从XX小镇到XX小镇,车速{60-70公里每小时}途中与一行人相撞当场死亡,行车中,相对方向驶来一辆大卡,速度很快且没有变灯,造成本人视线盲区,相撞之后才发现行人当场死亡,事故后第三天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19万元,并不予追究,第五天交通管理所打电话要求本人早8点到场,8.30左右
甲方两人 一人醉酒 司机未喝酒 乙方一人未喝酒 两车发生轻微碰撞在解决过程中甲方醉酒着动手打了乙方。 后乙方从后备箱拿出钢管 追打甲方两人 甲方两人逃跑。未受到伤害。 觉得未受到伤害并未报警。 乙方报警 第二天甲方去交警队去处理事故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请问被认定为肇事逃逸这合理么。 如果不合理该如何解
当事人在事发时间相差5小时之后才被公安局告知自己的车碰到了人,被碰的是一位70高龄的老人,经医院抢救无效宣告死亡。事后,当事人赔偿所以的医疗费用以及相关补偿。请问,这起事故是否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罪?谢谢!
转弯的时候,车刚起步,撞到前方一摩托车。不过摩托车与车主并没有问题。 于是驾车离去。这样的行为算不算肇事逃逸,如果算的话有没有补救的措施。 简单的说,就是受害者车与人都没有受到危害。 然后肇事者驾车离开。这样的行为,是否能成立为交通肇事
某日23点40分。我驾驶一辆新天籁正常直行,与一辆左转奥迪发生碰撞。对方在转弯时没有鸣笛也没有打转向灯。对方司机下车之后我闻到他身上有酒味。在我忙着检查自己车辆时,对方司机离开。交警出现场之后拖走双方车辆,我跟随交警到交警队,我质问交警,交警否认对方司机肇事逃逸。对方司机于次日10点来到交警队,向交警递交